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临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元旦、春节将至,为防止节日期间市场价格出现大的波动,省政府办公厅以鲁政办发明电[2005]160号文下发了关于稳定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把这项工作作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近期价格形势,并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各级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调控措施,强化清费治乱,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稳定、价格稳定。

  二是加强市场价格监测,搞好价格预警预报。进一步做好对粮油肉蛋菜奶等节日消费品,以及铁路、交通、旅游等服务价格的跟踪监测,并指定专人负责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上报工作,遇有重大情况及时上报。

  三是完善应急工作预案,防止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密切关注价格变化,对苗头性、倾向性价格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调控措施。对商品价格出现较大范围、较大幅度上涨时,及时启动应对市场价格波动应急预案,防止出现涨价连锁反应。

  四是加强价格宣传和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群众心理预期。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等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传递政府加强监管、稳定物价的有关信息,适时向社会发布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引导商品流通和消费,发挥好价格的调节和导向作用。

  五是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管理,保持农村市场稳定。充分发挥乡(镇)价格监督站的作用,加强对乡镇集贸市场、个体经营网点价格的监督,切实依法维护好广大农民的合法利益。

  六是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大力开展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价格举报制度,安排好节日值班,做到专人值守,保证12358价格举报热线全天畅通。要及时组织对商场、车站、重要景点等价格和收费场所开展专项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的价费政策,共同维护安定、合谐的社会秩序。对借两节之机哄抬价格、欺诈宰客、牟取暴利等不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