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各分局,各区县地税局、财政局:
现将《陕西省地方税务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对各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陕地税发[1998]199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公布日期:2005-12-22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赣国税发[2005]33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12-22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西安市地方税务局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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