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铁岭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五年十一月七日

铁岭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05]26号)精神,切实解决当前我市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增强全民资源意识和节约意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要求,突出重点、立足治本、全面整顿、严格规范,切实解决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建立依靠科技进步、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环境污染小、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机制,全面实现我市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为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坚持珍惜和保护资源的原则,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治并重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治本的原则。

  二、整顿的重点内容

  (一)严厉查处无证勘查或开采、越界勘查或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各级政府要组织国土资源、公安、工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对全市所有的勘查项目和采矿企业逐个进行排查,依法采取关闭、封停、处罚、吊销证照、责令整改、追究责任等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坚决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二)严厉查处非法转让矿权的行为。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核查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各种证照是否一致的问题;核查探矿权人、采矿权人以承包、租赁等方式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问题。凡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转让矿权的,要对转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或注销其相关证照。

  (三)坚决关闭破坏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矿山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对严重污染环境、严重破坏林木等自然植被、非煤矿山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对拒不停产、停而不整和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关闭,同时依法吊销或注销其相关证照。

  (四)全面整治独立选(洗)矿厂。要本着“谁许可、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选(洗)矿厂进行综合清理整顿。对无合法矿石来源、无政府部门许可的选(洗)矿厂要坚决予以取缔;对不符合环境保护、土地征用、工程设计等要求的,以及造成地质灾害的选(洗)矿厂,要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坚决取缔。

  (五)全面开展煤炭资源回采率及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标准和管理办法,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此开展专项检查。煤炭管理部门要制定指导目录,强制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及设备,全面提高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察,加强对事故隐患及危险源的综合治理,对不符合基本安全生产条件、违规采掘的,要责令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由原发证(照)机关依法吊销或注销其相关证照。

  (六)全面清理和查处矿产资源开发及管理中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以入股、参股等方式参与办矿的,要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进行清理和查处。对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支持和包庇非法探矿、采矿以及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各级公安机关对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中发现的涉黑涉恶案件、无证野蛮开采案件等要依法严厉打击,工商部门要依法扣押非法采矿的设备和工具。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法查处弄虚作假、瞒报或少报储量消耗等问题,对瞒报或少报储量消耗,偷、漏国家相关税费的要如数追缴,并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

  三、规范的重点内容

  (一)严格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管理,进一步完善矿权市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对矿权的审批权限、程序进行清理和整顿,切实做到矿业两权审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要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进我市的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严格执行矿业两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制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调节作用。

  (二)整合矿山企业,彻底解决采矿权布局不合理问题。要严格按照《铁岭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合理调整矿山企业布局,鼓励和引导矿产开发集中区内的小矿采取收购、合并、兼并、关闭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扶持大型矿山企业,推进矿产资源的集约利用。对工艺落后、设备陈旧、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矿山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有效控制我市矿山企业总量,切实扭转矿山企业多、小、散、乱的局面。

  (三)健全制度,加强对矿产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完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责任制,加强矿产资源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矿产资源储量、采量的监控措施,坚持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有效监管矿产资源的勘查和开发。要在综合整治非法勘查和开采矿产资源的同时,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和保护工作,建立和实施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健全矿山环境年报制度,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四、实施步骤

  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5年9月底以前)。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开展宣传发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建立领导机构,抽调得力人员,落实工作经费等,确保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阶段:集中整顿阶段(2005年10月至2006年底)。开展自查自纠,查处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打击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黑恶势力,完成确定的整顿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治理规范阶段(2007年1月至2007年9月底)。按照规范工作内容和重点进行整改,编制、实施和调整矿权设置方案;研究解决探矿权、采矿权布局不合理问题;理顺和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审批权限和程序;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地勘单位、设计单位从业行为等。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0月至2007年底)。前三个阶段工作基本结束后,市政府将组织检查组对各地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并向省政府报告。

  五、组织领导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一项系统工程,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铁岭市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领导小组(已发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各县(市)区及乡镇政府也要建立相应机构,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各项任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全面治理整顿土地市场之后,采取的事关我国当前和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又一重大举措,意义极其深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和节约型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上来,正确处理好整顿与发展、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增强搞好整顿和规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组织广大干部和矿业权人认真学习《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增强懂法意识和守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促进整顿和规范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声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矿产资源法》、《辽宁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铁岭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本方案,使全社会理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目的,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参与意识,做到家喻户晓。要制定宣传计划,有步骤地向社会宣传,为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要通过整顿和规范工作,使我市的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各类违法采矿和破坏环境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使规模较小、资源枯竭、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严重浪费资源的小矿山得到全面有效的治理,布局不合理的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矿山的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储量动态监测工作全面到位,资源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基层监管到位,实现依法办矿、管矿,基本建立规范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整顿和规范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和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县、乡级政府是这次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关键,必须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摒弃地方保护主义和短期行为,全面完成整顿和规范工作目标任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各负其责,主动协调,积极配合,切实把整顿和规范工作抓实抓好。

  (四)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注重整顿和规范工作质量,坚决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徇私情、不受干扰。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以县(市)区为单位分阶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届时,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阶段的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和重点检查。对各项整顿和规范工作任务,要逐项、逐矿过筛子,该取缔的取缔,该没收的没收,该停业整顿的停业整顿,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态度不认真,整顿不得力,规范不到位的,要坚决纠正,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标本兼治,突出治本。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整顿和规范工作为契机,加强调研,注意探索矿产资源管理的新路子,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管理科学化和规范化的治本机制。要坚持集中整顿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与规范矿业权市场、调整产业结构、健全相关政策、强化日常监督工作相结合,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做到标本兼治、突出治本。要牢固树立矿产资源规划意识,完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制约机制,强化对矿产资源的宏观调控。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矿产资源有关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深化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革,确保矿产资源的规范勘查、依法保护、有序开发、合理利用,从体制上、机制上研究治本之策,从源头上理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要建立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强化对矿产资源的监管。要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管理业务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矿政管理人员队伍,努力提高全市矿产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