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

  第一节 发展的新起点

  “十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气象事业长足发展,在防灾减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

  气象服务效益显著。五年间,面对日趋复杂的全球气候变暖形势,以及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的严重威胁,我国天气预报准确率不断提高,气候预测、气候变化预估、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等业务服务全面发展,气象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服务时效性逐渐增强,国家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的能力显著增强。

  气象科技水平大幅提升。气象现代化建设成绩显著,大气监测自动化、新一代天气雷达组网、风云气象卫星和短期气候预测业务系统等重点工程顺利实施,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业务现代化总体水平大幅度提升,中央和地方的财政投入分别是“九五”的2.26和1.97倍。气象科技创新不断加强,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创新体系改革取得显著成效,气象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气象事业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确立了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奋斗目标,进一步明确了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的战略定位,与时俱进地提出了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新理念;以改革促发展,适时启动了构建新型业务技术体制和加强国家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战略任务;牢牢将创新作为发展与改革的灵魂,提出了建设创新型气象事业的战略部署。通过以上实践,新时期气象事业发展、改革、创新的思路和理论正在逐步形成。

  我国在国际气象领域的影响力和地位日益提高。通过不懈努力,我国气象科学技术总体水平在发展中国家处于领先地位,某些领域已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为世界气象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这些成就为“十一五”时期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面向未来,中国气象事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第二节 发展的新机遇

  “十一五”期间,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指引下,我国将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进程,《纲要》、《科技发展纲要》和国务院三号文件对气象事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作出了新的部署,气象事业已经迎来重要的战略机遇期。

  ——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必将为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持。国家将气象列入中央重点支持的公共服务领域,提出建设先进气象业务服务系统的紧迫要求,公共气象发展方向和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的定位将得到进一步强化。

  ——国家大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对加强气象灾害预警,积极促进气候系统、自然生态和人类社会的和谐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不断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推进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建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充分发挥气象基础保障和综合保障的作用,是气象事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国家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提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任务,并对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做出重要部署。气象事业在大力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以及空中云水资源,做好气候资源普查、规划以及气候可行性论证等领域将面临巨大发展空间。

  ——国家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决定因素,可持续发展、地球系统科学以及相关高新技术领域的创新和跨越,必将推进气象事业在关键科学技术领域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把加快建设国家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的战略基点。

  ——国家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农村防灾减灾和农业气象服务必将进入历史发展的新阶段,气象工作将继续坚持以农为重,不断深化为“三农”服务的内涵,增强气象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服务能力。

  ——国家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通过建立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体制环境不断提升发展的能力。新的形势必将加快气象事业以改革促发展的步伐,积极推进以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业务技术体制改革为重点的各项改革,在气象科技、业务、服务、管理的关键环节取得突破。

  第三节 发展的新挑战

  面对新的发展需求,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气象事业在较长时期内仍将面对发达国家在科学和技术上继续占据优势的严峻挑战,气象科技业务服务水平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不相适应这一根本矛盾将长期存在。未来气象事业面临的压力突出表现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气象发挥基础保障和综合保障作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对重大气象灾害和突发性事件,赋予了气象工作更大的责任;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气象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际气象科技的日新月异,综合实力的竞争日趋激烈,对加快我国气象科技创新提出了更加艰巨的任务;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等举措,对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实现气象事业集约化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

  同时,气象事业在发展道路上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气象精细化预报和服务水平不高,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业务领域发展缓慢,气象公共服务能力亟待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还不健全,特别是农村、近海、主要江河流域等灾害防御仍较薄弱;全国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尚未形成,信息应用及共享能力亟待提高;气象整体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关键领域的创新性科研成果严重不足;队伍整体科技素质不高、结构不合理,高层次领军人才缺乏;气象基础设施与事业蓬勃发展的要求不适应,尤其是西部台站亟待摆脱落后局面。

  在战略机遇和矛盾问题并存的关键时期,我们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谋划气象事业发展,加速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加强气象保障能力建设,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实现气象事业又快又好发展,为后十年实现气象大国向气象强国跨越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未来五年,中国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事业发展全局,积极落实《纲要》、国务院三号文件和全国气象科技大会以及业务技术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全面推进新时期气象事业发展、改革和创新。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提高预报预测水平,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提升气象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与支撑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一流气象服务。

  ——必须树立公共气象理念,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紧紧依托气象现代化建设,充分发挥气象事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前瞻性和现实性作用。

  ——必须树立安全气象理念,紧紧围绕国土、生态、环境、能源、食物、空间和水资源安全,大力提升气象信息对国家安全的保障能力。

  ——必须树立资源气象理念,紧紧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开展气候资源普查,加强风能、太阳能和云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提升气象资源为可持续发展的服务能力。

  ——必须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加快建立国家气象科技创新体系和多轨道、集约化、研究型、开放式气象业务技术体制,不断增强气象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必须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技兴气象和人才强业战略,不断增强气象事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提高气象队伍整体科技素质作为实现由气象大国向气象强国跨越的核心环节。

  第二节 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气象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初步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使气象整体实力达到20世纪末世界先进水平。

  ——实现农业气象业务服务新突破。明显提高气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保障能力,提升农村防灾减灾、农业生产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气象服务能力。

  ——实现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新突破。气象灾害监测率达到85%,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时效半小时以上,准确率达70%,台风、暴雨等短期预报质量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10%.

  ——实现气候预测和气候变化影响评估新突破。年季旱涝、冷暖气候预测水平在现有基础上提高3%-5%,提出气候变化对敏感区域和敏感行业的影响评价和适应对策,提供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保障国家安全的科学支撑。

  ——实现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新突破。全国人工增雨年均达到500亿吨,防雹面积达到45万平方公里,完成全国5公里分辨率的风资源评估,显著提高风能、太阳能开发利用量占总能源消费的比重。

  ——实现气象服务的新突破。气象灾害对GDP的影响率在现有基础上减少25%,气象预报警报公众覆盖率达到90%,气象服务公众满意率达85%以上,初步实现对农业、水利、海洋、交通、航空等行业的专业化、精细化服务。

  第三章 加强气象现代化建设,完善气象业务服务体系

  第一节 健全综合观测体系

  按照集约化和一站多能的原则,在提高观测质量基础上,逐步建立天基、空基、地基相结合,自动化遥感、遥测一体化,现代化、立体化综合观测体系,实现高时空分辨率、全方位和高精度观测。

  推进静止、极轨气象卫星和降水测量雷达卫星工程建设,实现高、低轨道卫星相结合的星座和多遥感仪器观测,建立全球、全天候、多光谱天基综合观测系统和全国卫星遥感应用体系。建立由气球、飞机、火箭合理配置的空基遥感遥测系统,全面提高高空探测精度,适时调整敏感区观测密度、频次和内容,推进综合飞机探测体系建设,开展火箭探测业务,建立我国标准大气廓线。加快天气雷达、加密自动站、风廓线仪、闪电监测、地基全球定位系统(GPS/MET)的建设步伐,完善城市、农村和重点林区、重点江河流域和水旱灾害频发区、高速公路以及海域气象监测站网的建设。加强重点区域中小尺度气象观测系统,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再加密布设部分新一代天气雷达。加强移动应急观测系统建设。

  大力加强中国气候观测系统建设。调整站网布局,建设260个左右国家气候观象台,2400个左右国家气象观测站,3万个左右区域气象观测站,逐步构建国家气候监测网、国家天气观测网、国家专业气象观测网和区域气象观测网(以下简称“三站四网”)。

  第二节 完善预报预测体系

  以提高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准确率为核心,构建无缝隙、精细化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警报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

  重点发展和完善我国全球数值天气预报模式、气候系统模式和相应的业务系统,建立和完善中尺度天气模式、区域气候模式和各类专业模式体系。加强资料同化技术研究,卫星、雷达、风廓线仪和全球定位系统(GPS)等资料在数值预报同化资料中所占比例达到85%以上。发展和建立集合预报系统。完善数值模式产品的检验评估及其解释应用系统。

  完善精细化预报、短时临近预报和农业气象、城市气象、水文气象、海洋气象、交通气象、航空气象等专业气象预报业务系统。加强气象灾害预报能力,建立灾害性天气和农林业病虫害、地质灾害、沙尘暴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和有毒有害气体及核泄漏扩散、区域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公共卫生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体系。建立滚动气候预测业务系统,提高气候变化预估水平,加强气候应用服务能力建设。

  第三节 构建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通过改善服务手段、拓展服务领域、增加服务产品、提高服务质量,构建现代化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加强各级政府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完善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气象服务保障体系。完善政府决策气象服务体系,推进决策服务向直接提供决策建议转变,形成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政府启动应急等级标准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加强为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以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社会活动等的决策气象服务,积极作好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的气象保障服务。加强气象灾害普查、调查和影响评估工作。

  扩大气象信息的公众覆盖面,建设气象信息发布系统,特别要加强对沿海以及农村、社区、企业的气象信息发布与服务,引导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气象信息的播发工作,进一步完善气象影视服务系统、手机短信气象服务系统建设。构建面向各行业需求、针对性强的专业气象服务系统,构建军民一体化的气象保障体系。坚持气象科技服务的科技型、集约化发展方向,不断开拓新的增长点,建立健全气象科技服务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和财务监管制度。

  第四节 强化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综合应用先进的数据处理、数据通信、信息网格等技术和方法,依托高性能计算机、宽带通信、标准数据库等,建立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

  依托国家公共通信网建成联通全国、高速可靠的气象宽带广域通信网,国家到省的传输带宽达到34Mbps以上,省到地达到8Mbps以上,地到县达到2Mbps以上。国家、区域级计算机局域网由千兆位升级至万兆位以太网。升级北京国际气象通信系统,使之成为世界气象组织(WMO)全球信息系统中心之一。

  建立健全适应各种观测系统的数据处理业务流程、标准和质量控制体系。建立高度共享的数据库和国家级海量存储系统。构建国家级与省级之间和省际之间的信息共享系统。推进气象及水文、海洋、环境、生态等行业探测资料的共享建设与信息应用。

  加强高性能计算机能力建设。建立国家级和区域级高性能计算共享系统,国家级计算机峰值总量达到120万亿次以上、区域级达到5万亿次以上,总体气象网格计算能力达到200万亿次以上。

  加强各级保障中心能力建设,增强及时有效的维护维修与技术支持保障。建立国家级、省级气象计量基(标准)组与现代化检定和标校设施,完善标准传递体系。加快国家和省级探测设备实时运行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国家级综合探测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提高各种气象技术装备的综合试验考核能力。

  第五节 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国家级六个重大气象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协调地方经济发展紧迫需求的配套工程。

  ——实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工程。在国家应急体系建设统一规划下,建立由指挥、监测、传输、预警、保障、备份等系统组成的气象监测预警和应急系统,形成与各级政府应急体系相适应的气象应急响应体系,达到实时监测,提前预警,及时发布,快速响应,进一步增强对气象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气象服务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气象保障服务。

  ——推进气候变化应对(一期)工程。加强气候变化综合影响评估与应对业务服务能力建设,建设和完善我国大气成分观测与预报服务系统,建成世界气象组织亚洲区域气候中心(WMO-RCC),完善风能、太阳能开发保障业务系统,开展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支持我国政府参与气候变化环境外交谈判提供依据。

  ——加快空中云水资源化工程建设。建立国家人工影响天气指导业务系统,健全和完善以地方为主的飞机和高炮、火箭相结合的增雨防雹作业系统和省、市、县三级协同指挥业务系统。加强重点区域、流域的人工增雨作业,实现全国年均人工增雨量500亿吨。

  ——完成新一代天气雷达工程。完成158套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系统建设,同期建设国家级和区域级雷达技术保障中心、高速实时传输系统、雷达资料海量存储检索和共享服务系统和国家级天气雷达培训系统。大力推进各部门天气雷达组网拼图,实现资料共享。在气象服务重点地区和突发性天气灾害频发的经济发达地区再增加一批天气雷达补充站点,并根据人工影响天气等需求开展X波段雷达建设。

  ——继续实施气象卫星工程。加快发展具有我国知识产权的气象卫星体系,建立满足业务需求的气象卫星遥感应用体系,实施风云二号D、E、F三颗气象卫星工程建设,完成风云二号02批应用系统扩建工程、风云三号01和02两颗卫星及其应用系统建设,开展风云二号03批、风云三号02批、风云四号综合探测卫星和降水测量雷达卫星研制及应用系统建设。开展微波遥感辐射校正场的建设。

  ——实施北京高性能计算机应用中心建设工程。引进、购置国内外高性能计算机,实施主机系统、外围系统、监控系统和软件系统以及配套基础设施与环境建设,全面提高北京高性能计算机应用中心计算能力,实现军工、气象、石油、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材料研究等经济建设和研究领域的共享使用。

  积极推进各地与国家重大项目配套的项目建设,统筹区域共建与共享,紧密结合地方需求,协调推进省级重点工程建设,重点实施灾害预警与应急、重点区域人工增雨、防灾减灾安全保障、气象资源开发利用、海洋等专业气象监测预警、城市气象监测与灾害应急预警、农村气象警报系统、奥运会气象保障等地方气象工程建设。

  第四章 发展现代气象业务,发挥综合保障作用

  第一节 显著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

  发展资料同化技术,加快数值模式发展并提高其应用水平。发展集合预报技术,建立多模式产品集成方法。加强数值模式释用技术研发,制作多要素精细化预报产品。完善以雷达等监测为基础的短时临近预报系统和以数值预报为基础的短期预报系统,提高中期预报技术水平,发展延伸期预报业务。开展中国的观测系统研究和可预报性试验(THORPEX-China),提高重要天气事件数值预报的准确率。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警报系统建设,促进气象灾害预报和定量降水预报的突破,提高突发性天气预报时效。大力发展农业气象、城市气象、水文气象、海洋气象、交通气象、航空气象预报警报系统,建立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气象环境变化对疾病发生发展影响的业务服务系统。

  第二节 提升气候业务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能力

  加强气候系统各圈层监测,建立地球/气候系统模式和多模式超级集合预测系统,开展月、季、年的气候预测和年代际乃至世纪尺度的气候变化预估,实现针对气候系统的无缝隙预测预估,开发更有针对性的业务产品,争取建立地球系统联合观测预测计划(COPES)亚洲中心,全面推动该计划在中国乃至亚洲区域的实施。开展干旱监测影响评价和预警业务。开发气候定量化评估模式,建立定量化气候影响评价系统。拓宽气候应用服务领域,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确保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加强气候区划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服务工作。开展气候和农业气候区划,更新中国气候图集。开展气候资源普查工作,形成完整的气候资源数据集,重新进行气候资源区划。组建太阳辐射、风力强度监测网,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风能、太阳能资源的多层次普查和可利用资源的评估,积极参与制订和修订风能、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开展大型风电场和太阳能电站勘察、选址技术支持,为风电场、太阳能电站的建设、运行、调度提供实时气象监测和预报服务。开展城市气候环境调控及城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建立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基地。

  第三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联合各部门力量,建立并完善以国家和区域两级为主,集气候变化预估、评估、应对和技术支持于一体的气候变化业务体系,不断提高适应与减缓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气候变化基础信息数据库及共享系统。开展当前和历史气候变化事实的检测和原因分析,重点发展多圈层耦合的气候系统模式,预估中国气候变化趋势。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国防和能源、水资源、农业、生态环境等的影响评估以及人类活动对气候系统的影响研究,制定科学应对的政策措施。进行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对策分析,评估《京都议定书》生效后对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和外交的影响,为气候变化国际外交谈判和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对策建议。

  第四节 强化为新农村建设的气象服务

  建立和完善农村气象监测体系,调整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加强生态与农业气象试验站建设。以县级为单位建立农村公共气象服务体系,完善重大农业气象灾害预报警报、评价系统,建立畅通的农村气象信息发布渠道,开发推广农业气象适用技术,开展新型农民气象科技培训。根据新的气候区划指导农业科学调整种植结构。加强天气、气候和气候变化对我国粮食安全的影响研究和应对工作,建立粮食安全气象预警系统。开展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气象保障服务。积极开发空中云水资源,加强农业抗旱增雨、人工防雹作业服务。

  逐步建立以卫星遥感为主、地面监测为辅的典型生态系统监测体系,完善相应预测和评估业务服务系统,重点开展对土地利用、植被覆盖、荒漠化程度、水土流失、沙尘暴、酸雨等重大生态问题的监测分析,开展退耕还林(草)等生态工程建设、重大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区域开发对生态系统的影响评估,发布“生态状况分析预测报告”,为制订生态建设与保护规划提供依据。

  第五节 发展大气成分业务

  建立由大气气溶胶、温室气体及相关微量成分、反应性气体、臭氧和紫外辐射UV-B观测、干湿沉降、长波和短波辐射等构成的大气成分观测网,积极推进相关研究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类大气成分分析系统。建立以数值模式为基础的大气成分数值预报业务,完善全球大气结构和成分的综合预报系统和中国区域大气环境质量预报业务系统,开展相关大气成分的监测分析、预报和评估,形成多样化产品和服务,为最大限度减缓与大气成分有关的各种直接和间接的污染与灾害的影响提供科学建议。建立以数值模式为基础的沙尘暴综合预报方法和相应预报业务流程,开展酸雨监测公报、预报业务服务。

  第六节 提高人工影响天气科技水平和效益

  加快建设国家和地方四级人影业务体系,建设空中水资源立体监测网,建立科学作业指挥和效果评估系统,改进催化技术,提高作业科技水平。开展人工增雨抗旱、河流和水库增水、防雹减灾、机场和公路消雾、森林草原防火服务、军事活动和重大社会活动的保障工作。建设人工影响天气重点作业区域。加大城市供水和工农业用水紧缺地区的水源地及其上游地区人工增雨作业力度。建立应对扑灭大规模森林草原火灾、严重空气污染、城市高温天气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机制。

  第七节 增强空间天气监测预警能力

  针对航天、国防、通讯、石油、电力、航运等重点领域国家战略需求,建立和完善空间天气监测预警业务服务体系,开展空间天气监测、分析研究、预报警报和服务。加强空间天气地基和天基观测,制定空间天气警报和预报业务的标准,逐步完善空间环境变化预警业务,开展太阳、地磁活动的短期预报、警报、现报服务,电离层背景状态的趋势预报,耀斑电离层扰动和电离层暴的预报服务,中高层大气密度的中期、短期预报和警报,以及空间碎片、卫星环境和特殊空间活动的预报警报和专报服务。

  第八节 加强雷电灾害防御

  逐步完善由雷电监测、预警预报、研究与技术开发、防雷检测与防护技术服务组成的业务体系。新建或改建闪电探测站点和资料处理中心,在重点区域建设大气电场监测网,建立全国雷电预报预警平台,逐步开展高精度雷电的监测分析及雷电强度、落区和危害等级的预报警报业务。依法加强雷电管理工作,加强各类检测设备管理、检定和标定工作。重点提高国家级雷电预报、防护技术开发和指导能力,大力加强省级雷电业务、科研和服务的有机结合和业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各级气象台站雷电天气预警预报水平,积极推进雷电业务机构的科技服务和其他业务工作。

  第五章 深入实施科技兴气象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以全国气象科技大会精神为指导,深化气象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国家气象科技创新体系,突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通过重点领域的突破,带动气象科学技术水平整体的跃升。

  第一节 加快建设国家气象科技创新体系

  以社会公益类气象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开放实验室、各级气象业务单位以及相关企业为主体,建设国家、区域和省三级气象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加强气象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气象科技管理体系。国家级气象科技创新体系瞄准国际前沿和未来业务发展方向,着重解决影响气象事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为业务发展提供科技支撑,重点培养一批创新型领军人才;区域级气象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加强本区域天气气候关键技术研究和业务转化,培养一批创新型科研业务带头人;省级气象科技创新体系以科研与应用技术开发项目为牵引,为省级业务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培养省级科技创新人才。

  第二节 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跨越

  鼓励原始创新,强化集成创新,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一些涉及国家安全战略的关键和核心技术,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对我国具有技术优势的领域,要坚持“以我为主”,对国内外差距较大又有可能引进的先进技术,要在引进的基础上加大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力度。

  围绕重大气象装备、关键传感器件及观测技术方法、气象信息技术及应用、现代气象业务和服务等领域的瓶颈问题落实重大科技创新任务,切实加强气象基础性研究工作,大力发展高新技术,积极推进应用研究与开发工作,开展新的大气科学试验。建立气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切实加大对气象领域技术研究、开发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投入机制,在实施国家重大科技计划中要重视气象领域的科学研究,在国家重大气象工程建设中要设立气象科技研发专项资金。

  第三节 加强科研能力建设

  整合全行业资源,大力建设气象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加快科研仪器、设备、数据等资源共享工作。有重点、有步骤地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开放实验室、研究试验基地和研究中心。加强科研机构、重点实验室、重点野外科学台站专用研究和试验仪器、设备、设施、数据库等建设。加强灾害天气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积极改善部门重点实验室基础条件。推进大气综合探测飞机实验室工程的建设进展。建立中国天气雷达试验基地,并开展相应的试验研究。整合中国气象局与相关高校的地球科学信息资源,共同搭建地球科学信息资源平台。积极改善科研及局校合作的基础条件,联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教育部争取设立联合研究基金。

  第六章 着力推进人才强业战略,全面提高队伍素质

  第一节 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

  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摆到重要战略位置,加大高层次人才和一线高级专门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针对事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大“323人才工程”中第一层次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每年引进3-5名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科技领军型人才。抓紧选拔培养业务科技带头人以及“百名首席预报员”和“百名优秀专家”等重要和关键岗位上的业务科技骨干。在国家级和部分省级业务和科研单位建立15个左右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年选送30名左右管理和业务骨干到国外学习进修。重点支持、培育若干有创新能力的气象科技创新团队。培养造就一支能够高质量完成北京奥运会和上海世博会气象服务的团队。

  狠抓基层、青年和西部气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台站一线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抓好青年人才的引进和培养,重点选派一批青年骨干到国家气候观象台承担重要岗位工作。继续推行西部优秀人才项目,加大对西部地区人才访问进修的支持力度。深入做好吸引气象相关专业优秀毕业生的工作。

  通过干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两个主要环节,努力造就一批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不断开创新局面的高素质领导人才。建立司处级主要负责人定期培训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挂职锻炼制度化。

  第二节 建立健全气象教育培训体系

  加快构建由气象教育培训机构、有关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国际教育培训机构共同组成的开放的气象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健全国家、区域、省三级气象培训体系,重点建设国家级培训机构和若干少而精的区域级培训机构。大力发展气象远程教育培训。把气象部门一院八所、国家级业务单位、区域气象中心等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实践基地,选择有条件的气候观象台和新一代天气雷达站等建成一线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实习基地。推进国家级培训机构现代化基础设施、师资力量和教育培训教材建设。搭建气候系统监测和气象预报预测培训共享平台、气象远程教育培训与资源共享平台、气象科技信息与情报共享平台等教育培训平台。

  切实开展大规模全员培训,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实施台站基本业务岗位人员的新知识、新技术更新轮训,每5年轮训一次全国业务技术和业务管理人员。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对预报预测业务和服务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新一代天气雷达、卫星和数值模式等产品应用的轮训。做好新拓展业务和水文气象、海洋气象等专业培训。积极开展面向气象行业的培训。引导科研机构和相关院校重视加强气候系统相关专业的研究生教育培养。

  第三节 改善人才成长机制和政策环境

  积极营造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帮助人才干好事业的良好环境。重点完善通过创新实践造就人才的培养方式和机制,建立科研开发和业务建设带动人才培养和流动的机制,在多岗位实践和联合科技攻关中培养造就科技人才。促进气象现代化建设、教育培训和人才使用相结合,强化大中型现代化建设项目中硬件建设、软件开发和人才培训的有机结合。用创新的思路推进人才队伍建设,针对缺乏领军人才的领域,建立人才引进、培养“特区”,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制定和落实人才培养、引进等特殊政策。建立健全人才标准、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机制。

  第七章 推进法制、体制和机制建设,增强事业发展活力

  第一节 健全气象法规与标准化体系

  建立和完善以《气象法》为主体的气象法律法规体系,抓紧制定《气候资源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管理条例》、《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规章,出台气候系统资料共享以及促进多轨道研究型业务发展的相关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动地方气象立法。建立健全以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气象信息、气象预测预报与气象服务、气象防灾减灾与应急管理等为重点的气象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国家、行业、地方和企业气象标准制定步伐。建立和完善标准化管理体系。加大国际标准的采标率,加强气象标准的自主创新,力争在3-5年内有一批气象标准上升为国际标准,在某些领域占领国际标准的主导地位。

  第二节 加强气象社会管理职能

  健全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气象行政执法体系,减少行政执法层次,切实加强地(市)级气象法制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的建设。全面推行气象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气象执法监督。切实履行气象及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社会管理职能,实现部门管理向社会管理的转变。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保护好气象设施及探测环境,依法管理和规范气象探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灾害防护、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气象信息发布等活动,加强对施放气球的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强化规划引导,统筹编制气象行业重要气象设施建设和布局规划,推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共享。加强行业台站建设,积极支持民航、兵团、农垦、森工、盐业等行业气象工作,创新气象行业管理体制。

  第三节 深化各项改革

  大力推进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力争在3年内,建立一个基本满足国家需求、功能先进、结构优化的“多轨道、集约化、研究型、开放式”业务技术体制。完善轨道运行机制,提升轨道的科技含量和业务水平。建立资源高度共享、相互支撑的综合观测、预报预测、公共服务、科技支撑保障体系,优化各级业务布局、分工,实现集约化发展。“十一五”后期,不断丰富业务内涵,提升环境气象、航空气象、海洋气象、水文气象、交通气象等业务水平,积极探索区域中心的发展模式和运行机制,进一步发挥区域中心的功能和作用。

  以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为目标,积极探索事业单位改革思路。推进全员聘用,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进一步深化气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现部门行政向公共行政的转变。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配套政策的实施,加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相关工作。积极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逐步推行部门预算、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为重点的各项改革。

  第四节 扩大合作与开放

  积极推进区域间、部门间、部门和地方、部门和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间的合作,不断深化和提升气象与国防、地质、海洋、交通、水利、农业、卫生、环保、航空、体育、安监、林业、旅游等部门的合作领域和层次,充分发挥气象的综合保障作用。集中相关领域的人员、技术、资源优势,加快多部门相互配合的综合观测、预报预测以及共享平台建设,联合组织相关重大工程、科研计划和人才培养。积极参加气候系统及其相关领域国际组织的有关科研、业务计划,发起和参与全球性、区域性气象科学、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国际合作计划,在国际多灾害早期预警系统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广泛开发利用国际气象科技资源,完善双边科技合作机制,加强智力引进和人才送外培养力度。

  中国气象局
200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