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停汽油 石脑油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06]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七日
公布日期:2006-03-24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梅地税发[2006]58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3-24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正文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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