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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

  • 关于对北发[1995]44号文件的补充规定现行有效

    市辖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1995年9月29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水产业的决定(试行)》(北发[1995]44号)。《决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6-05-12发布部门: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6-05-12

  • 北海市加速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若干规定现行有效

    第一条民营科技企业是发展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它对加速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促进生产力发展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加快我市民营科技企业(含民营科研机构,下同)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6-05-06发布部门:北海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6-05-06

  • 北海市石头埠、侨港边地贸口岸、码头管理暂行规定现行有效

    根据国务院[1996]2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石头埠港及侨港两个边地贸码头的管理,充分发挥港口批量过货功能,搞好我市的边境贸易,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一、在铁山港区石头埠边地贸口岸和侨港镇边贸码头分别设立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6-04-08发布部门:北海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06-04-12

  • 北海市对外来人员实行长期居住证(“绿卡”)的暂行办法现行有效

    为有利于外来投资者的工作和生活,促进人才的交流,推动劳务市场的发展,加速北海市的开发建设,现就我市对外来投资兴业、务工经商人员实行长期居住证(“绿卡”)的有关问题,特作如下暂行规定:第一条申领长期居住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4-08-12发布部门:北海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4-08-12

  • 北海市扶贫开发企业审批登记管理办法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了推进北海市异地扶贫开发改革试验,做好扶贫开发企业的审批登记管理工作,依照《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贫困地区劳动力定向输入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北政发[1995]58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北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6-03-21发布部门:北海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6-03-21

  • 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现行有效

    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它的迅猛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为了保持发展乡镇企业有关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推动我市乡镇企业继续快速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6-01-19发布部门: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6-01-19

  • 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奖励引荐国内外投资者到北海投资的有功人员,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除北海市从事直接招商引资工作外的所有国内外人士、法人和其他机构。第三条奖励办法:凡引荐市外资金(非我国国家、政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8-06-06发布部门:北海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8-06-06

  • 北海市招商引资奖励暂行办法现行有效

    第一条为奖励引荐国内外投资者到北海投资的有功人员,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除北海市从事直接招商引资工作外的所有国内外人士、法人和其他机构。第三条奖励办法:凡引荐市外资金(非我国国家、政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8-06-06发布部门:北海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8-06-06

  • 北海市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现行有效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吸引外商投资,进一步加快北海的开发建设,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规定,并结合北海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8-05-21发布部门:北海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8-05-21

  • 关于引进和使用人才的暂行办法现行有效

    为更好地引进国内外各类专门人才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北海的开发建设,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引进人才的对象、方式和程序第一条本暂行办法所指的引进人才主要是指调入和借用、聘用、兼职及其他各种形式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1998-04-09发布部门:中共北海市委员会 北海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199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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