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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 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淮安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做好我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对于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3-12-14发布部门:淮安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03-12-14

  • 扬州市城建档案管理办法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建档案的接收范围第三章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与报送第四章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六章附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扬州市城建档案管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4-03-25发布部门:扬州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04-04-25

  • 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人民团体,各大专院校和直属单位:《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2-12-30发布部门: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施行日期:2002-12-30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保护市区山体资源的通告现行有效

    鉴于市区部分地区擅自开山采石、造坟、建庙现象屡禁不止,为切实保护山体资源不受破坏,保障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一、山体资源属国家所有,受国家法律保护。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和个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2-12-30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02-12-30

  •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苏州市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市环保局、体改办《苏州市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望你们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3-12-12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施行日期:2003-12-12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2003年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计划》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有关直属单位,部省属驻徐各有关单位:现将《徐州市2003年对外经济贸易发展计划》下达给你们,希对照任务指标,研究制定相应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3-04-07发布部门:徐州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03-04-07

  • 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市双拥办《关于抓好社区双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公司),驻扬单位:现将扬州市民政局、市双拥办公室《关于抓好社区双拥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二OO三年四月七日关于抓好社区双拥工作的意见双拥工作重点在基层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3-04-07发布部门: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施行日期:2003-04-07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苏州市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4-03-25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04-04-01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南通市水利建设工程总公司改制转企的批复现行有效

    南通市水利局:你局2002年12月18日《南通市水利建设工程总公司改制的请示》(通水利〔2002〕117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南通市水利建设工程总公司实行国有资产整体出售、人资分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3-04-07发布部门: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施行日期:2003-04-07

  •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程序》的通知现行有效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各直属单位:现将《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行政强制执行程序》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苏州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苏州市城市房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04-03-25发布部门:苏州市人民政府施行日期:200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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