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证监会获悉,自去年9月将期货法列入本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以来,去年12月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起草组,目前,已经草拟期货法草案第二稿。

  据了解,在现行期货法律法规体系中,我国目前仅一部行政法规即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该条例于2007年3月6日由国务院发布,2012年10月24日进行了第一次修订,此后在2013年7月18日进行了第二次修订。但经过二十年的发展,期货及衍生品市场不断拓展和深化,尤其是今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新国九条,对期货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12日由郑州商品交易所举办的“期货立法国际研讨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姜洋明确提出,中国期货及衍生品市场发展正在进入新阶段,迫切需要一部期货法,从更高层面来规范、引导和保障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姜洋表示,期货法将解决许多重大法律问题: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一些基本民事法律关系需要从法律层面作出安排;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进一步改革创新需要法律提供保障;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需要法律支持;场外衍生品市场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法律环境;交易者权益保护离不开法律保障。

  据悉,此次研讨会分为三个主题:“期货法调整范围及期货市场监管与跨境协作”;“期货交易、交割、结算、风险控制及中央对手方制度”;以及“场外衍生品监管及交易者权益保护”。出席研讨会的专家学者对诸如“如何定位场外衍生品”、“如何规范中央对手方”、“如何对待跨境管辖”等立法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广泛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