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条 本法自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解读:本法虽于2010年7月1日起即可施行,但根据上述逐条解读,仍有大量不明确、不具可操作性的条款需要进一步解释,否则本法很难说能够得到顺利实施。
公布日期:2011-06-03施行日期:2011-06-03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1-06-03
施行日期 2011-06-03
发布部门
正文
第九十二条 本法自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解读:本法虽于2010年7月1日起即可施行,但根据上述逐条解读,仍有大量不明确、不具可操作性的条款需要进一步解释,否则本法很难说能够得到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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