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九、十二、十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