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根据不同的用海性质或者情形,海域使用金可以按照规定一次缴纳或者按年度逐年缴纳。
【释义】本条是关于海域使用金缴纳方式的规定。
由于用海性质或者用海情形不同,海域使用金的缴纳方式也应有所区别,不能一概而论。对填海等完全改变海域属性的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应当一次缴纳;对养殖、旅游等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可以按年度逐年缴纳。
公布日期:2011-05-31施行日期:2011-05-31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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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日期 2011-05-31
施行日期 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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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四条 根据不同的用海性质或者情形,海域使用金可以按照规定一次缴纳或者按年度逐年缴纳。
【释义】本条是关于海域使用金缴纳方式的规定。
由于用海性质或者用海情形不同,海域使用金的缴纳方式也应有所区别,不能一概而论。对填海等完全改变海域属性的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应当一次缴纳;对养殖、旅游等用海项目,海域使用金可以按年度逐年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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