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

  【释义】 本条是对制定本法实施细则的规定。

  由于每一部法律的条文有限,很难包容所有与该法有关的问题,也由于法律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较严格,不便于随变化了的情况随时进行修订,因此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以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所谓实施细则是指法律授权的机关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为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制定的,使法律易于理解和便于执行的具体的、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行为规范。实施细则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遵守或执行,但它的法律效力比法律低,不得与法律的规定相冲突。实施细则是执行法律的重要依据,它对完善立法、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具有重要意义。本条授权,由国务院来制定本法的实施细则,明确了制定机关及实施细则的效力和适用范围。国务院应当根据重新修订后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进行重新修订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