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被调查对象的配合调查义务】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碍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
关联法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9条
《制止民用航空运输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第12条
公布日期:2011-05-31施行日期:2011-05-31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1-05-31
施行日期 2011-05-31
发布部门
正文
第四十二条 【被调查对象的配合调查义务】被调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配合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碍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
关联法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9条
《制止民用航空运输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第12条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热门知识推荐
手机查看
热门城市:
热门区县:
专业找律师:
热搜标签: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4 粤ICP备18072297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