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政府和社会采取下列措施,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残疾人的工作、生活等情况,为残疾人服务;

  (二)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及其他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根据盲人的实际需要,在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

  (三)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开办残疾人专题广播栏目,推进电视栏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解说;

  (四)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参加国际性比赛和交流;

  (五)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有计划地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丰富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的规定。

  国家和社会有责任满足残疾人在精神文化生活方面的需求。《残疾人权利公约》号召会员国保障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娱乐、休闲和体育活动的权利,公约第三十条规定如下:

  (1)缔约国确认残疾人有权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参与文化生活,并应当采取一切适当措施,确保残疾人:①获得以无障碍模式提供的文化材料;②获得以无障碍模式提供的电视节目、电影、戏剧和其他文化活动;③进出文化表演或文化服务场所,例如剧院、博物馆、电影院、图书馆、旅游服务场所,并尽可能地可以进出在本国文化中具有重要意义的纪念物和纪念地。

  (2)缔约国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使残疾人能够有机会为自身利益并为充实社会,发展和利用自己的创造、艺术和智力潜力。

  (3)缔约国应当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依照国际法的规定,确保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不构成不合理或歧视性障碍,阻碍残疾人获得文化材料。

  (4)残疾人特有的文化和语言特性,包括手语和聋文化,应当有权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获得承认和支持。

  (5)为了使残疾人能够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参加娱乐、休闲和体育活动,缔约国应当采取适当措施,以便:①鼓励和促进残疾人尽可能充分地参加各级主流体育活动;②确保残疾人有机会组织、发展和参加残疾人专项体育、娱乐活动,并为此鼓励在与其他人平等的基础上提供适当指导、训练和资源;③确保残疾人可以使用体育、娱乐和旅游场所;④确保残疾儿童享有与其他儿童一样的平等机会参加游戏、娱乐和休闲以及体育活动,包括在学校系统参加这类活动;⑤确保残疾人可以获得娱乐、旅游、休闲和体育活动的组织人提供的服务。

  我国应当如何履行公约义务,落实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责任呢?本条对于那些切实可行、可操作的措施作了如下规定:

  (1)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图书、网络等形式,及时宣传报道残疾人的工作、生活等情况,为残疾人服务。

  这些年来,人们越来越多地从广播、电视、网络中,可以看到有关残疾人的专题或者专栏节目,有的报纸也开设了相对固定的残疾人园地。这些做法有必要向中等城市和县、乡镇、街道等基层单位进一步扩展和推广。为了及时宣传报道残疾人的工作、生活等情况,促进社会公众对残疾人事业的理解,中国残联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了“中国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以便寻求在新闻工作者和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之间建立一条稳定、畅通的工作渠道。当然,有关的宣传报道和描写必须是实事求是、真实可信的。

  (2)组织和扶持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及其他残疾人读物的编写和出版,在公共图书馆根据盲人的实际需要,设立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图书室。

  残疾人特殊读物的编写和出版,是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无论是形式特殊、内容特殊,或者是普通读物辅以特殊手段,都只有在符合某种类型残疾人的特点和需要的前提下,才能够被他们接受。由于盲文读物、盲人有声读物等特殊读物的编写和出版比起一般读物来要复杂得多,所以要特别加以组织,实行必要的政策倾斜。《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提出,“公共图书馆和街道(镇)、社区、村图书阅览室要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有条件的地方要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

  (3)开办电视手语节目,开办残疾人专题广播栏目,推进电视栏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解说。

  在我国残疾人群体中,聋哑人占的比例很高,为了满足这一群体与社会交流的需要,开办电视手语节目或者为电视栏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解说很有必要。而且社会成本很低,在技术上不成问题,要贯彻落实起来比较容易。

  (4)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举办特殊艺术演出和残疾人体育运动会,参加国际性比赛和交流。

  通过举办特殊艺术和特殊体育运动会,可以推动残疾人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也便于从中发现和掌握特殊规律,最终形成一个社会文化生活中别具特色的新门类。现在,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在形式和内容上的特殊性已经被世界各国所认同,所以,国际间的残疾人文化交流还肩负着“和平、进步、友谊、人道”的使命。需要指出的是,因为残疾人自身存在着困难,在他们中间所开展的各项文化活动,都有赖于国家和社会给予多方面的扶持和帮助。

  (5)文化、体育、娱乐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和照顾。有计划地兴办残疾人活动场所。

  现有的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向残疾人开放本来就是物尽其用,关键是要照顾残疾人的特点,为他们提供方便,并且逐步增添适合他们特点和需要的内容和设施。此外,国家也应该有计划地兴建一批适合残疾人特点的残疾人文化娱乐场所,诸如残疾人活动中心等,添置一些必要的设备和用具,以便于残疾人愉悦身心、展示才华。对这些场所的建设,以及在这些场所举办的演出和比赛,有关部门也应该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和减免税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