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本规则其他条款的适用

  本章未规定的事项,适用本规则其他各章的有关规定。

  【简释】

  本章是关于国内仲裁案件的特别规定,对于本章规定中与本规则其他各章规定不一致的地方,应遵循“特别优于普通”的原则,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而在本章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适用本规则其他各章的有关规定。第六章附则

  【概述】

  本章“附则”相对于第一章“总则”而言,不是对CIETAC仲裁解决争议总的原则性的规定,而是对仲裁程序中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包括仲裁语言、送达、费用、规则的解释及施行等。本章规定适用CIETAC受理的所有涉外案件和国内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