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条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关联法规】

  《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62-72条

  《著作权法》第50条

  《商标法》第58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3、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