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条 涉及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本法未作规定的,由国务院规定。

  【释义】 本条是关于有关部门具体职权划分问题的授权规定。

  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涉及诸多部门,本法虽然对涉及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已按国务院批准的“三定方案”作出了规定,但是考虑到国务院“三定方案”有的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机构改革也还需不断完善,为保持法律的相对稳定,有些规定是留有余地的,有些具体问题将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予以明确。因此涉及海洋环境管理的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本法尚未作明确规定的,本条授权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