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释义】 本条是关于违反本法规定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

  刑事法律责任,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了刑事法律所禁止的行为(犯罪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刑事法律责任是最严厉的法律责任。有关人民政府的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建设单位,如果有本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且其行为符合我国刑法所规定的犯罪的构成要件的,就要依据刑法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