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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法释义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十七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释义】本条是关于公民有生育权利与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的规定。一、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0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0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十六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十六条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和国际合作的鼓励的规定。一、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0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0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十五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十五条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0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0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十四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十四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释义】本条是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原则的规定。所谓流动人口,是指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异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0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0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十三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十三条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0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0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十二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十二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释义】本条是关于自治组织和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在落实人口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0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0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十一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十一条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释义】本条是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三个方面措施的规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的三个方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0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0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十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和城市街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0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0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九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九条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0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0

  • 人口与计划生育释义:第八条现行有效

    【法条】第八条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释义】本条是关于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的规定。对于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做出贡献,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3-11-20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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