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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释义

  • 企业破产法释义:第36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释义】本条是关于追回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从企业中非法取得的收入和财产的规定。管理人在人民法院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企业破产法释义:第44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释义】本条是关于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行使权利的债权人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有权依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企业破产法释义:第27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释义】本条是关于管理人在执行职务时应遵守的义务的规定。本法赋予了管理人以较大的权利,管理人理应承担相应的义务。按照本条规定,管理人承担的义务是勤勉尽责,忠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企业破产法释义:第37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可以通过清偿债务或者提供为债权人接受的担保,取回质物、留置物。前款规定的债务清偿或者替代担保,在质物或者留置物的价值低于被担保的债权额时,以该质物或者留置物当时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企业破产法释义:第45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释义】本条是关于债权申报期限的规定。债权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企业破产法释义:第48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企业破产法释义:第46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释义】本条是关于未到期债权和附利息债权如何处理的规定。在民事活动中,一般来说,债权只有在其清偿期限届满时才须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企业破产法释义:第59条 现行有效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对债务人的特定财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企业破产法释义:第50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条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释义】本条是关于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的规定。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债权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享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 企业破产法释义:第47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释义】本条是关于附条件、附期限和诉讼、仲裁未决债权申报的规定:(1)附条件、附期限债权的申报。附条件的债权,是指其发生或者消灭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6-0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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