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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震减灾法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释义:第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十一条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震活动趋势,提出确定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制定短期与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释义:第二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一条对地震可能引起的火灾、水灾、山体滑坡、放射性污染、疫情等次生灾害源,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相应的有效防范措施。【释义】本条是关于地方人民政府对地震可能引起的次生灾害源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基本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释义:第二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九条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发布后,有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宣布所预报的区域进入临震应急期;有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释义:第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十二条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加强对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的信息检测、传递、分析、处理和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和震级的预测。【释义】本条是关于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释义:第二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二条根据震情和震害预测结果,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修改防震减灾规划,应当报经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释义:第三十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条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国务院应当成立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实施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有关的县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释义:第十三条 现行有效

    第十三条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地震监测基本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组成,其建设所需投资,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由中央和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释义:第二十三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防震减灾意识,提高公民在地震灾害中自救、互救的能力;加强对有关专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抢险救灾能力。【释义】本条是关于各级人民政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释义:第三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一条地震灾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将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等信息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地震灾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告震情和灾情。国务院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地震灾区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释义:第十四条 现行有效

    第十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地震观测环境应当按照地震监测设施周围不能有影响其工作效能的干扰源的要求划定保护范围。本法所称地震监测设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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