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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释义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释义】本条是关于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享有的有关赔偿权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六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释义】本条是关于县级以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统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释义】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合安全生产监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四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释义】本条是关于从业人员遵章守制、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规定。一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七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七条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释义】本条是关于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八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释义】本条是关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释义】本条是关于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规定。一、伤亡事故的发生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九条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五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释义】本条是关于从业人员对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的报告义务的规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 安全生产法释义:第六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六十八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释义】本条是关于地方政府应组织制定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救援体系的规定。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16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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