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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释义

  • 消防法释义:第九条 现行有效

    第九条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必须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者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合理的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原有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二十八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八条下列单位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一)核电厂、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大型港口;(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四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十条 现行有效

    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或者经审核不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二十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释义】本条是关于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十一条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根据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应当使用不燃、难燃材料的,必须选用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二十九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九条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释义】本条是关于建立专职消防队必须符合哪些条件的规定。由于专职消防队与公安消防队在工作性质、任务上基本相同,国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十二条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释义】本条是关于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二十一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用和城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三十条 现行有效

    第三十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乡、村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由职工或者村民组成的义务消防队。【释义】本条是关于建立义务消防队的规定。义务消防队是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乡、村根据本单位防火自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 消防法释义:第二十二条 现行有效

    第二十二条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释义】本条是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重 阅读全文>>

    公布日期:2011-05-31发布部门:施行日期:201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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