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各海域评估机构:
为完善海域评估制度,规范海域评估行为,健全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海域评估技术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海洋局
2013年11月13日
附件:海域评估技术指引
公布日期:2013-11-13施行日期:已失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国海管字〔2013〕708号
效力级别 中央其他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 2013-11-13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国家海洋局
正文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各海域评估机构:
为完善海域评估制度,规范海域评估行为,健全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机制,根据《海域使用管理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海域评估技术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海洋局
2013年11月13日
附件:海域评估技术指引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热门知识推荐
手机查看
热门城市:
热门区县:
专业找律师:
热搜标签:
法律快车版权所有 2005-2024 粤ICP备18072297号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223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2010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