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淮北市特殊群体优惠乘坐公交车财政补贴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2年11月7日

  淮北市特殊群体优惠乘坐公交车财政补贴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强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促进我市公交行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46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补贴是指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弥补我市公交企业对特殊群体乘车免票优惠部分进行的补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特殊群体是指居住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含外地户籍办理我市居住证)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的残疾人和九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生、高中、职业高中学生。

  特殊群体乘坐公交车应携带公交企业核发的IC乘车卡,刷卡后享受免费或优惠乘坐。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经营城市公共交通客运、持有市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公交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物价局、审计局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本办法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 乘车卡办理程序

  第五条公交企业设立若干个固定公交IC乘车卡办理点,并向社会公示具体办理地点、时间和咨询电话。

  第六条 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公交企业办理免费IC乘车卡。

  第七条盲人和二级以上肢体残疾的残疾人凭本人身份证、残疾证、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公交企业办理免费IC乘车卡。

  第八条现役军人持证(士兵证或军官证)免费乘车,现役军人要求办卡的,也可持驻淮部队提供的本人基本情况,经市双拥办审核后,到公交企业IC乘车卡办理点办理军人乘车卡,办理时需提供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伤残军人凭市双拥办介绍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公交企业办理免费IC乘车卡。

  第九条特殊群体免费IC乘车卡先由公交企业收集办卡资料,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等部门定期集中审查后公交企业办理IC乘车卡。对于急需办理的IC乘车卡,公交企业可以先予办理,办卡资料在定期审查时统一审核。

  第十条中小学生优惠IC乘车卡由学生所在学校依据市教育部门电子学籍统一申报,学校凭学生学籍、两张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到公交企业办理优惠IC乘车卡。

  第三章 补贴标准

  第十一条我市行政区域内(含外地户籍办理我市居住证)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现役军人、伤残军人、盲人、二级以上肢体残疾的残疾人刷卡乘车按1.00元/人次补贴标准实行全额补贴。中、小学生优惠乘车按0.64元/人次补贴标准进行差额补贴。

  第十二条免费优惠乘车的财政补贴由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每季度,将市交通运输局及公交企业的GPS定位系统和IC卡公交信息数据库刷卡数,提交市审计局进行审计,市财政局依据审计结果据实拨付。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公交企业要将所属车辆安装GPS定位系统,并积极建设科学的智能化公交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特殊群体优惠乘坐公交车的IC卡基础信息数据资料库,对其刷卡行为实行规范化管理。公交企业每月25日前将上月特殊群体刷卡乘车情况上报市交通局审核。

  第十四条市财政、交通、审计等部门依据职能对公交企业实施优惠乘车的财政补贴资金进行监管、财务审计、监督处罚等,其工作情况每年度向市政府报告,定期向社会公示。

  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市交通和市财政可以暂缓、扣减、停止拨付财政补贴资金或取消给予财政补贴资格:

  (一)违反本办法规定的;

  (二)不及时报送、报送虚假补贴申报材料的;

  (三)不服从政府应急临时调度命令的;

  (四)不执行公交票价优惠政策的。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