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市长 王儒贵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68部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政府令第93号)。
公布日期:2012-02-07施行日期:已失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令2012年第1号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已失效
公布日期 2012-02-07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
正文
银川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银川市市长 王儒贵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决定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市人民政府对现行有效的68部政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废止《银川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政府令第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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