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9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6年至2010年,本市顺利实施了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得到广泛宣传,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城市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基本实现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任务将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这对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适应本市“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服务上海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任务,有必要组织实施上海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把握方向,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在全社会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主要内容和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反腐倡廉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进一步树立权利义务相统一的观念,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二、服务大局,积极开展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全面开展与“四个中心”建设、创新型城市和智慧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坚持与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重点开展建设社会诚信体系、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尤其是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密切关系民生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着力开展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律、法规、规章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不断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全面提高城市法治化水平,为上海“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实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突出重点,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对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突出宣传教育的重点。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参与并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要自觉地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坚持依法履职、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有效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要根据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结合道德品质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抓好中小学校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培养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要紧密结合企事业单位的实际,采取集中培训、分类宣传教育等形式,提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要加大对来沪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投入,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提供法律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他们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四、注重实效,进一步提升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以法治城区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和基层法治创建为抓手,深入推动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持续开展。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和建设,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不断满足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坚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市民与法”等各类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回应公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参与性和互动性。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深入剖析,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在关注法治热点、强化正面引导、切实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的同时,要加强舆论监督,促进严格执法。要根据不同群体的文化需求层次,探索运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途径。不断充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法制讲师团成员、法制文艺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和法制宣传新闻工作者队伍,加强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能力。   五、落实制度,切实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体制机制。本市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尤其是各执法主体,要切实承担起法制宣传教育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评比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体系,把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进一步加大基层法制宣传教育各项投入,努力为基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六、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组织实施,做好中期督导检查和终期评估验收工作,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组织代表视察、开展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