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通知
公布日期:2010-02-01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 地方性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0-02-01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深圳市
正文
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唐杰副市长、黄国强副秘书长拟于2月3日上午9:30在市民中心C区5022会议室(从市民中心西区东门入)主持召开2010年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对《2009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征求意见稿)、《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征求意见稿)等进行审定,并对我市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请各成员及成员单位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有关材料请各单位到市卫生人口计生委网站首页下载。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杨军华 电话:25600379)
二〇一〇年二月一日
免责声明: 法律快车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