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双高普九”实施规划安排》(闽教基〔2004〕6号)、《关于印发福建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验收办法和标准(修订)的通知》(闽政教督〔2007〕9号)和《关于对永泰等6个县(市、区)进行“双高普九”验收的通知》(闽政教督〔2009〕15号)文件精神,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于2009年3月3-5日对你县“双高普九”工作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市级核查。从整体上看,你县能根据省、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验收前联合指导的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迎检工作。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双高普九”工作,将“双高普九”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纳入党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委、县政府领导多次带领有关部门深入学校进行调研,召开全县“双高普九”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集乡镇、学校及各部门领导召开各种协调会,分析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措施、解决矛盾,并组成专项督查组由县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全县21个乡镇进行自查自评,并把结果与晋级、评先评优相挂钩,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半月通报制度,并对办事不力人员实行问责。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人人都来关心、支持“双高普九”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依法实现“三个增长”,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县委、县政府重视对教育的投入,努力发挥政府主渠道作用。三年来,县本级财政对教育的拨款总计35172万元,使财政对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生人均教育事业费和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依法实现财政对教育拨款的“三个增长”。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由国库统一按月足额发放。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捐资助学,三年共筹措教育经费1746万元,为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发挥了积极作用。   办学条件的改善为学校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近三年来,加大了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工作,投入6310万元,新增校舍面积44230M2,改造危房面积78621M2。2007年以来,投入349万元,建设完成15个农村中心小学寄宿制工程,投入660.7万元,建设完成17个农村初中寄宿制工程。县财政投入170万元为42所学校配置了图书41.5万册,葛岭中学等四所中小学图书馆达到“省级示范图书馆”标准;投入117万元,新增电脑550台;投入307万元,添置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设施;投入178万元采购体音美、劳技和卫生器材;投入105万元,更新义务教育阶段课桌椅9700套。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县“十一五规划”中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和目标,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发展教育的战略重点来抓,出台了相关政策和措施,有力促进了教师整体队伍素质的提高。一是建立了定期表彰、奖励制度,努力营造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二是关心教师的切身利益,努力提高教师的生活待遇。2008年上半年建立了永泰县边远山区教师津贴制度,对在边远山区中小学任教的411名教师分四类标准进行津贴补助(一类校年补助1200元/人,二类校年补助1000元/人,三类校年补助800元/人,四类校年补助600元/人)。在财政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今年预算内安排423万元全面启动了教师住房公积金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教师队伍管理,认真做好在编不在岗人员的清理工作。2005年以来全县共清退了108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四是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几年来,永泰县以“师德建设年”、“向李丹老师学习”等活动为载体,引领全县广大教师做育人模范,用爱与责任融铸师魂,增强了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加大“控掇”工作督查力度。永泰县作为省级山区贫困县,外出经商、打工人员较多。面对现状,县政府一方面组织力量进行摸底、登记、造册工作,另一方面紧紧抓住“控掇主线”不放松,采取依法治辍、责任堵辍、助困防辍、情感回辍等一系列措施,在农民工子女入学、留守少年的教育与管理,残疾儿童少年就学、学校后进生帮扶工作等方面倾注了大量人力、物力,最大限度降低辍学率。   二、存在问题   (一)新增教育经费未向农村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违规管理和使用教育经费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有待于进一步深化,交流的深度、广度和力度还不够,效果还没显现,未能达到指标要求。   (三)教学仪器、设备设施不到位,学校房产证、土地证办理不到位。   (四)教育结构和布局尚未完全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基础设施、办学条件、教育质量等区域性差距有扩大趋势。   三、整改意见   (一)建立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确保新增的教育经费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特别是农村百人以下的完小、初小校,要按政策规定给予补足生均公用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不能用教育费附加和转移支付资金抵顶财政预算内的生均公用经费,同时要认真做好寄宿生生活补助工作,2006年应由县级配套的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37.8万元应予以追补。财政部门要依法管理和使用好城市教育费附加,不得违规扩大使用范围,应将2008年违规使用的90万元予以追补。转移支付中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补助资金要严格按文件规定安排使用,不能用于其他用途,违规使用的110万元应予以追补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教师交流制度。永泰县农村学校较多,要缓解农村薄弱校对优质师资的需求,进一步完善城乡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和骨干教师校际之间、城乡之间交流轮岗制度,并且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逐步实现城乡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农村教师开展课堂教学、教研教改和教学管理,对一些紧缺学科,还可考虑实行校际走教、跨校兼课等流动教学办法。这样既促进教师合理流动,有效地盘活优质资源,又能缓解部分学科教师紧缺的矛盾,做到有限资源的有效利用,带动农村边远地区和薄弱学校师资的发展,从而推进教育均衡发展。   (三)加强校舍配套建设和教学常规器材的配备。要采用超常规的工作方式确保教学仪器、设备设施的及时到位。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采购工作要根据日程安排进入倒计时阶段,学校要提前组织人员准备接收,做好拆包、登记、上架、安装等工序的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做好土地证、房产证的确权工作,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学校“两证”未办的遗留问题。   (四)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教育经费投入长期失衡造成了办学条件的失衡,继而导致教育观念、教师素质、教研能力等软资源的失衡。永泰县教育基础设施长期以来处于低水平状态,历史欠债较多,要强化政府职能,加强对农村薄弱校的改造,尽快改善办学条件,在人事、职称、职数、经费、评先等方面向薄弱校倾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实施新课程实验的指导、培训、教研和监管力度,积极组织、引导农村中小学教科研人员和教师,针对当地基础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开展研究,探索有效的适合当地特点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模式,帮助学校重点是农村学校寻求实施新课程改革的切入点和有效途径,以改革促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学校之间教育质量的差距。   对照省“双高普九”评估验收标准,你县“双高普九”绝大多数指标达到要求,无涉及一票否决项目,可按相关程序报请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进行评估验收。   二○○九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