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2009年度冬季农业生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九府厅发〔2009〕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九江市2009年度冬季农业生产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十一月三日   九江市2009年度冬季农业生产目标   考 核 办 法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核内容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秋冬季农业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九办字[2009]125号)要求,将油菜种植面积、油菜籽单产、油菜籽总产和绿肥种植面积完成情况作为2009年度各县(市、区)冬季农业生产考核指标。   三、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   考核实行农业局对各县(市、区、)冬种油菜、绿肥生产开展的督导检查与统计上报数据相结合。按100分制计分,2009年冬种督导检查考核40分,2010年统计季报上报数据考核60分。   (一)督导检查(40分)   1.督导检查内容。各县(市、区、)油菜、绿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油菜良种补贴政策、油菜和绿肥生产技术高产示范片落实情况、资金投入、责任激励机制落实等。   2.督导检查评分。油菜、绿肥面积任务完成情况30分;油菜、绿肥播种进度及冬种覆盖率16分;抽查重点乡村油菜、绿肥生产落实情况16分;查看行政及技术服务措施20分;油菜、绿肥高产示范片、油菜机开沟示范片落实情况10分;访问农户8分。通过六个方面对各县(市、区)冬种油菜、绿肥生产进行评分(制定具体评分细则)后,再按40%权重计算得分。   (二)统计上报数据(60分)   1.考核时间及依据。以2010年7月份统计部门统计季报数据和九办字[2009]125号文件分解到各县(市、区)油菜、绿肥面积、油菜籽单产、总产完成情况为准。   2.考核评分办法。先以100分制计分,油菜70分(面积30分、单产20分、总产20分),绿肥面积30分。   (1)油菜、绿肥面积。完成市分配任务数各得30分,没有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即完成任务95%的得28.5分,完成90%的得27分,完成80%的得24分,以此类推。   (2)油菜籽单产完成了市分配任务数得20分,没有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即完成任务95%的得19分,完成90%的得18分,完成80%的得16分,以此类推。   (3)油菜籽总产完成了市分配任务数得20分,没有完成的按完成比例得分,即完成任务95%的得19分,完成90%的得18分,完成80%的得16分,以此类推。   油菜、绿肥面积、油菜籽单产、总产完成得分相加后,按60%权重计算得分。   (三)综合考核得分。各县(市、区、)督查得分和统计季报完成情况得分即为2009年度冬季农业生产目标考核综合得分。   四、考核结果   (一)冬季农业生产目标考核结果纳入2010年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农业经济发展综合目标考评内容。   (二)冬种油菜、绿肥生产督导检查评分结果纳入2009年市农业局对各县(市、区)农业局综合考评内容,并设立单项1、2、3等奖予以表彰。   (三)冬种油菜、绿肥生产阶段性督查结果进行排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