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部门: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订的《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努力建设节约型机关,参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直机关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40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一是以2005年为基数,实现节电20%、节水20%,单位建筑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降低20%;二是创建一批节能示范单位;三是制定市直机关能耗定额标准,建立并完善能耗信息化管理平台。   二、狠抓落实各项节能措施   (一)节约用电   1、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各机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把“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每个办公室。各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   2、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3、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办公区域用电设备,对电器设备实行定时开关制度;夏季下班时间实行拉闸限电;加快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在市直机关推广使用节能型照明灯具;新建办公楼的照明系统要安装分路式开关,公共区域的照明系统要加装自动控制开关;有效调节电梯运行,鼓励机关工作人员低楼层往返时不乘电梯;机关办公用电实行计量管理、计量考核、计量收费。   (二)节约用水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及时检查更换老化的供水管路及零件;对机关水耗超标的洗手间设施、绿化灌溉设施、食堂用水设施等进行节水改造,新建和改造项目应使用节水器具和设备,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建设中水处理系统和雨水收集系统;在用水区域应设置节约用水标识;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杜绝“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   (三)节约供暖能耗   加强供暖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运用水力平衡、温控和计量等先进技术,改善供热管网效能。淘汰能耗大、污染大的各类供暖制冷设备,采用燃气供暖制冷。建立燃气消耗统计制度,合理调度,降低燃气消耗量。   (四)节约办公耗材   1、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   2、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即行关闭办公设备,减少待机能耗。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五)推行政府节能采购   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有关规定,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一律进市采购中心集中采购,并优先购买经国家认证的节能型设备和产品。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之外的产品时,在招投标过程中应对提供节能产品的企业给予优先考虑。涉及到基本建设、设施设备、大宗办公用品等方面的采购,要进行以节约为主题的评估,并首先调查机关现有设备利用情况,避免重复购建。 市政府采购部门要加强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完善节能产品、技术、服务征集制度,建立跟踪、监测和优选淘汰机制,提高政府节能产品采购的透明度。   (六)加强公务用车的节能管理   从严控制车辆编制,除特殊情况外,年底前不再审批购置新车,以实际行动支援抗震救灾。将公务用车纳入政府节能采购,逐步更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车辆,优先选购节能环保型车辆,新购置小汽车必须达到国Ⅳ排放标准,严格控制高油耗车辆的购置。公务车辆统一实行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点加油,推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智能IC卡加油制度,严格执行单车油耗定额,努力降低油耗。坚持科学、规范驾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降低车辆维修费用支出。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非紧急情况下市区范围内外出尽量乘坐公交车,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加强日常管理,严禁公车私用。   (七)积极推广建筑节能   加强新建、改扩建和装修改造建筑项目的节能设计综合评审和节能全过程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市直机关建筑全过程、各环节节能跟踪管理体系。积极推广和优先使用节能降耗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倡导使用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建、改扩建、维修办公用房时,要进行资源节约可行性研究,广泛采用外墙保温、多层玻璃等节能技术和新型墙体材料,在安全可靠的情况下,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消耗核算,设计上尽可能精打细算,降低单方材料的用量。   三、开展节能宣传教育   各机关单位要结合实际,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节能降耗的政策规定,教育干部职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在市直机关每年要组织开展体验能源短缺活动日、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宣传栏、户外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普及节能知识,发挥市直机关的表率作用。   四、建立节能工作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直机关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市直机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公共机构节能政策的中长期规划;研究制订推进市直机关节能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研究制订市直机关节能工作相关制度;开展公共机构节能检查和指导;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经费;配合有关部门对市直单位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直机关节能办),办公地点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时实行市直机关节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席会议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召集,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建委、审计局、质监局、统计局、政府采购中心。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直机关节能工作情况。各机关单位要把节能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明确责任科室,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力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完善能耗统计和审计制度。市直机关节能办要尽快研究制订《市直机关能耗定额标准》,核定用电、用水、供暖、用油、办公耗材等分项指标,建立科学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以及能耗报告、能耗公示制度。各单位要全面、准确地统计本单位的办公建筑、办公用品、水、电、气、油等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定期向市直机关节能办提交能耗报告。市直机关节能办应在市政府门户网上公布各单位能耗情况。2008年各单位要完成能耗分项计量,初步建立市直机关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信息平台和能耗信息数据库。要适时推行能源审计,能源审计主要包括各单位用能基本情况、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能源管理情况,能源使用和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市直机关节能办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对市直单位进行节能审计,形成能源审计报告,督促各单位对超标耗能问题进行整改。   (三)强化机关节能目标责任管理。各机关单位要将节能工作目标纳入目标责任管理,结合能源资源的消耗情况,将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的管理部门或工作岗位。将机关节能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市直“文明单位”评选条件之一。有关部门要采用网络直报、联网监测、实地抽查、定期考核等方式检查分析各单位节能情况,定期通报市直机关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创建一批节能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示范单位。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直机关节能办要采取专项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落实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将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力、完不成节能任务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