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主要食品价格及相关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和省物价局《关于加强猪肉等食品类价格调控监管切实做好市场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市区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单位食堂饭菜价格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稳定食堂饭菜价格。当前副食品市场价格逐步走高,不少食品价格涨幅较大。对此,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当前的市场价格,多次发文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稳定市场价格,保护群众的利益。各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单位食堂是群众就餐较集中的场所,且就餐人员都是国家政策需要帮扶照顾的群体。因此,各学校、医院、福利院等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对食堂饭菜价格管理,主动规范自主定价行为,合理核定每个品种的单位成本,本着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确定食品的销售价格。努力保持食堂价格的基本稳定。   二、加强管理,建立健全食堂饭菜明码标价制度。实行明码标价,推行食堂饭菜价格公示制度,是《价格法》规定的经营者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也是规范经营行为,坚持公开透明,保护学生、病患者、老残人员合法利益的有效措施。各学校、医院、福利院要认真学习《价格法》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提高认识,增强明码标价的法律意识和规范意识,做到依法标价,规范公示,诚实经营。要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所销售食品的品名、计价单位、价格、主料重量和主料质地等。公示的内容发生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保证公示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诚信经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物价局将通过专项检查、突击抽查等方法,开展对食堂价格的检查。特别是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问题,将加大查处的力度。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特别是虚假标价、质价不符和利用其他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以及哄抬价格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查处。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