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长信箱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已经成为信息化条件下群众信访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办信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群众,现将《安康市市长信箱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康市市长信箱管理办法 市长信箱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公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重要渠道。它既是信息化条件下群众信访的重要途径,也是政府加强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该信箱无须注册,只要登陆“安康市政府网”政府门户网(http://www.ankang.gov.cn)“市长信箱”栏目,即可给市长发送邮件。 一、“市长信箱”管理 市长信箱由市人民政府在“安康市政府网”设立,由市政府办公室主管,市信访局负责日常行政管理,承办相关工作。市政府网站负责信箱电子系统运行的安全、稳定,并根据运行情况,对系统功能进行修改,不断完善。 二、“市长信箱”工作职责 受理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安康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行政执法、机关作风、行风建设等方面的投诉、咨询、批评、建议,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群众反映的问题,反馈处理结果,对信箱数据定期进行备份、分析,及时向市政府提供有关的信息。 三、“市长信箱”受理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对我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市政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的有关问题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五)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市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四、“市长信箱”办理原则及程序 根据《信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市长信箱受理、处理信访事项,以及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进行。 市长信箱工作人员每个工作日及时阅读、办理电子邮件。对垃圾邮件进行清理;对简单知情的问题,直接回复;对重要信件下载打印,送请市政府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要求,及时交办、并敦促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办理。对经过审核可以公开的邮件及回复,及时回复并在网上显示。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确定专人受理、回复网上信访问题。对转交的市长信箱受理的电子邮件反映的信访事项要认真调查、妥善处理,及时回复。一般问题,应在15个工作日办结;较复杂的问题可延长到30个工作日。作为信访立案处理的,应在60天之内办结。 五、信访人须知事项 (一)在写信活动中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三)向市长信箱写信,原则上应留下真实姓名、电话、地址、电子信箱等,以便联系。办信人员对来信人的具体姓名和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四)来信内容简明扼要,说清事实,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符合一般文书规范。 (五)信访人提交信件后将获得一个受理编号和密码,请妥善保存。可在“网上受理”页面的“快速查询”栏输入这两个号码,了解信件办理情况。 (六)信访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请写明前一封信件的受理编号、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七)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内容不完整、表述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开展调查的信件; 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不属于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或得到解决的问题。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