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受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的委托,受理和审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材料。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要求,经审核,车鸿学等44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1),周奋生等35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2),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为2007年2月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上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3587)。举报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车鸿学等44名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周奋生等35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