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业协会关于发布修改后的《关于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和《申请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申报材料的格式》的通知
公布日期:2007-01-19施行日期:2007-01-19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中证协发[2007]7号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7-01-19
施行日期 2007-01-19
发布部门 中国证券业协会
正文
(中证协发[2007]7号)
各证券公司:
根据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后证券行业产生的积极变化,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开展创新活动,在市场竞争中做优做强,推进证券行业的整体发展,我会对《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和《申请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申报材料的格式》进行了修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
1、《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
2、《申请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申报材料的格式》。
中国证券业协会?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1:
关于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
(修 订 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稳步推进证券公司的创新活动,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推进证券业创新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4]96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依据本办法规定,负责对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试点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试点证券公司)的评审与持续评价。
第三条 经评审通过的证券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其风险可测、可控和可承受的前提下,进行业务创新、经营方式创新和组织创新。具体创新方案经协会组织的专业评审通过后实施。
第二章 申请条件
第四条 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现有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制度必须已经做到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封闭运行、资金划转与复核分离、核算体系完备、管理权限集中、监控体系有效、系统强制留痕、便利外部查询,确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完整、透明,并且严格执行《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向协会报送申请材料之日前的一年内未在任何时点挪用或占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必须按照《证券法》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并已启动相关工作,得到该证券公司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认可。
第五条 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必须确保本办法公布以后开展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及相关要求进行规范运作,不占用客户托管的债券进行回购,不占用客户回购融入的资金,确保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
第六条 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性,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债券回购业务和证券自营业务的合规性,以及是否存在账外业务等问题进行专项审计。
第七条 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单一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最近半年净资本不低于一亿元;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的证券公司最近半年净资本不低于三亿元,同时也经营证券自营业务、或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或其他证券业务的,每增加一项证券业务,其净资本要求需相应增加二亿元;既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也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业务、或证券自营业务、或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或其他证券业务的证券公司,最近半年净资本不低于八亿元;
(二)最近半年流动资产余额不低于流动负债余额(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的百分之一百五十;
(三)最近半年对外担保及其他形式的或有负债之和不高于净资产的百分之十,因证券公司发债提供的反担保除外;
(四)最近半年净资本不低于净资产的百分之七十;
(五)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债券回购业务等业务严格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操作;
(六)设立并持续经营三年以上(含三年),具有一定的业务规模。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期间因证券公司重组新设立的公司,持续经营十二个月以上(含十二个月)。
前款第(一)、(二)、(三)、(四)项指标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
第八条 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且得到有效执行。
第九条 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合规经营的管理制度与机制,实现对业务风险、合规风险等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确保公司依法持续合规经营。
第十条 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必须有效执行法定的信息公示制度,并已按有关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履行向投资者、监管部门、协会的信息披露义务,保证披露信息的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一条 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未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调查。证券公司综合治理期间因证券公司重组新设立未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国家有关部门处罚,未因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正受到国家有关部门调查。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十二条 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应当向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复印件;
(五)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制度实施情况说明,以及经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认可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内容出具的审计意见以及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出具的内控评审报告;
(七)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债券回购业务和证券自营业务情况说明;
(八)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最近一年或半年会计报表,并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九)《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指标的计算表及相关说明;
(十)协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应在申报材料上签字盖章,承诺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申报材料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事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协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的,移交中国证监会处理。
第十三条 协会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中国证监会、协会和业内机构的有关专家组成,委员名单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对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进行评审,独立发表个人评审意见、独立表决。
评审委员会委员应当审慎负责地填写工作底稿和表决意见书,并对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可以要求申请试点的证券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接受委员的询问,对本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及实施情况、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能力等内容进行陈述。
第十六条 评审结果由协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予以公布。协会应将评审结果书面通知申请评审的证券公司。
第四章 持续要求
第十七条 试点证券公司应持续符合申请条件的要求;出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报告协会,并说明原因和对策。协会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八条 试点证券公司应建立动态的净资本监控预警与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及有关财务指标持续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九条 试点证券公司应建立证券自营业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和债券回购业务的风险控制制度,对证券持仓、盈亏状况、风险状况和交易活动进行有效监控。
第二十条 试点证券公司应按照《中国证券业协会创新类(规范类)证券公司信息披露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二十一条 试点证券公司应当建立明确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客户资产管理、债券回购、证券自营及会计报表编制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内控程序,由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主要责任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协会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对试点证券公司进行年度考评。试点证券公司出现重大异常的,协会可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临时考评。年度考评和临时考评结果报中国证监会。
第二十三条 协会收到对试点证券公司投诉的,视情况进行初步调查。情节严重的,移交中国证监会调查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在本办法修订之前通过评审的试点证券公司,应在六个月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2:
申请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申报材料的格式
(修 订 稿)
一、申报材料的纸张、封面、页码和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规格)。
(二)封面
1、标有“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申报材料”字样;
2、申请人名称;
3、正式报送申报材料的日期;
4、公司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页码
申报材料的页码应置于每页下端居中。
(四)份数
申报材料一式17份,并附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磁盘或光盘)1份。
二、申报材料目录与内容
(一)申请报告
1、证券公司应填报《申请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申请报告(指引)》,并就其是否符合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的条件进行阐述,主要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合规经营情况、财务指标、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业务人员情况等。
2、公司承诺向协会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规;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内容一致。
(二)《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证》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制度实施情况说明,以及经注册地证监会派出机构认可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内容出具的审计意见以及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程序出具的内控评审报告。
(五)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债券回购业务和证券自营业务等风险性业务的基本运做情况、合规性等说明。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债券回购业务和证券自营业务的合规性需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
(六)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编制的最近一年或半年经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
(七)《暂行办法》规定指标的计算表及相关说明。
附:
1、申请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评审申请报告(指引)
2、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制度实施情况说明,以及经注册地证监
会派出机构认可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
3、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情况说明
4、债券回购业务情况说明
5、证券自营业务情况说明
6、净资本等指标的计算表及相关说明
附1:
申请从事相关创新活动证券公司
评审申请报告(指引)
重要提示:申请公司须对填报要求进行认真、仔细的阅读,并确认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填报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申请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 (公司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证券业协会制
填报说明
一、内容请打印,要求字迹清晰,语言简练、准确。
二、每项内容都必须填写,如果某项内容不涉及本机构或个人时,请填写“无”。
三、本报告为反映公司总体情况的概览。填报的情况应为申报材料前最近一个月月末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本报告后、中国证券业协会评审前,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申请公司应当及时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提交修改后的申请报告和其他有关文件。
四、申报报告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证券公司及其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的承诺
本机构及本人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审查,确认所申报的情况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承诺:如申报内容存在虚假或误导性陈述,本机构及本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本机构及本人承诺:
1、在本次申请期间,本公司保证不直接或者间接地向评审委委员提供金钱、物品及其他利益,保证不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审委委员对申请人的判断;
2、本公司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干扰评审委委员的评审工作;
3、在评审委工作会议上接受评审委委员的询问时,本公司保证陈述内容真实、客观、准确、简洁;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证券公司(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一、证券公司基本情况说明
┌─────────┬───────────────────────────────┐
│ 公司名称 │ │
│ │ │
├─────────┼───────────────────────────────┤
│ 注册地址 │ │
│ │ │
├─────────┼─────────────┬────────┬────────┤
│ 注册资本(万元) │ │ 净资本(万元) │ │
│ │ │ │ │
├─────────┼─────────────┼────────┼────────┤
│ 总资产(万元) │ │ 净资产(万元) │ │
├─────────┼─────────────┼────────┼────────┤
│ 经营证券业务 │ │ 营业执照号码 │ │
│ 许可证号码 │ │ │ │
├─────────┼─────────────┴────────┴────────┤
│ 公司类型和 │ │
│ 业务范围 │ │
│ │ │
│ │ │
├─────────┼───────────────────────────────┤
│董事长及总经理、副│ │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合规经理、风险经│ │
│ 理姓名 │ │
├─────────┼───────┬──────────────┬────────┤
│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人│ │会计、法律、计算机专业人员人│会计: │
│ 员人数 │ │ 数 ├────────┤
│ │ │ │法律: │
│ │ │ ├────────┤
│ │ │ │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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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公司5%以上 │ 股东名单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股权的股东名单 ├───────┼──────────────┼────────┤
│ 及持股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人、最终权益持有人│ │
│的名称、注册地及其│ │
│ 直接间接持股比例 │ │
└─────────┴───────────────────────────────┘
二、证券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统计
┌─────────┬───────────────┬───────────────┐
│ 财务状况指标 │ 项目名称 │ 万元或% │
│ ├───────────────┼───────────────┤
│ │ 资产总额 │ │
│ ├───────────────┼───────────────┤
│ │ 负债总额 │ │
│ ├───────────────┼───────────────┤
│ │ 或有债务 │ │
│ ├───────────────┼───────────────┤
│ │ 对外担保 │ │
│ ├───────────────┼───────────────┤
│ │ 净资产 │ │
│ ├───────────────┼───────────────┤
│ │ 净资本 │ │
│ ├───────────────┼───────────────┤
│ │ 资产负债率 │ │
│ ├───────────────┼───────────────┤
│ │ 净资产负债率 │ │
│ ├───────────────┼───────────────┤
│ │ 流动比率 │ │
│ ├───────────────┼───────────────┤
│ │ 或有负债/净资产 │ │
│ ├───────────────┼───────────────┤
│ │ 净资本比率a │ │
│ ├───────────────┼───────────────┤
│ │ 自营证券比率 │ │
│ ├───────────────┼───────────────┤
│ │ 长期投资比率 │ │
│ ├───────────────┼───────────────┤
│ │ 固定资本比率 │ │
│ ├───────────────┼───────────────┤
│ │ 代买卖证券款 │ │
│ ├───────────────┼───────────────┤
│ │ 受托资金 │ │
├─────────┼───────────────┼───────────────┤
│ 经营成果指标 │ 利润总额 │ │
├─────────┼───────────────┼───────────────┤
│ │ 净利润 │ │
├─────────┼───────────────┼───────────────┤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 │ 总资产收益率 │ │
├─────────┼───────────────┼───────────────┤
│ │ 营业费用率 │ │
└─────────┴───────────────┴───────────────┘
注:a:净资本比率=净资本/净资产×100%
三、证券公司治理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公司股东是否为实际出资人?
2.公司股东的实际情况是否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文件所记载的内容一致?
3.公司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最终权益持有人是否具备法律、法规和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公司是否存在高级管理人员未取得资格却变相任职的问题?
5.公司资产是否未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
6.公司是否未对其股东进行长期股权投资?
7.公司是否未向其股东提供融资、融资担保、融资性交易或接受本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
8.公司是否存在内部人控制或大股东直接干预公司日常经营的现象?
四、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公司是否按照内部控制指引,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
2.公司是否具备适当的业务隔离和内部控制技术支持系统?
3.公司证券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是否在人员、场所、账户等方面严格分开?
4.公司是否建立健全了合规经营的管理制度与机制,是否有独立的监督检查部门和人员履行合规检查等监控职能,能够实现对业务风险、合规风险等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确保公司依法持续合规经营?
5.公司是否建立健全净资本的预警与补充机制?
6.公司近一年是否未因内部控制不力而出现重大风险?
五、证券公司合规经营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公司近一年是否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客户资产的情况?
2.公司证券自营是否未超过规定的比例?
3.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在合同签定、账户管理、资产存管、投资运作等方面是否规范运作?
4.公司财务指标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
5.公司近三年是否因违法、违规经营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6.公司是否存在因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调查的情形?
7.公司近三年是否曾受到自律组织的处分?
8.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是否曾受到金融监管机构和司法机关的处罚?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是否曾受到自律组织的处罚?
六、证券公司执行信息披露制度情况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公司是否建立了有关信息披露的相应制度,明确了负责信息披露的负责部门、作业流程和责任人,是否有指定了相应的高管人员专门负责信息披露事务。
2、公司是否按照《关于证券公司信息公示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机构字[2006]71号)的有关要求,公示公司基本情况、经营性分支机构、业务许可类型与产品、高管人员等信息;在公示信息发生变化后,能否及时予以更新。公司是否按照要求,在公司网站、营业场所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提示和必要的信息公示。
3、公司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履行了向投资者、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业协会等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4、公司如何确保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过程中,披露的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
附2: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制度实施情况说明
及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
重要提示:申请公司须对填报要求进行认真、仔细的阅读,并确认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填报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申请公司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 (公司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证券业协会制
一、关于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等客户资产的安全性及管理的透明性的基本说明
1.公司在报送申请材料前的一年内是否存在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情况,如存在说明清理过程和目前情况;
2.证券公司所有营业部是否实施统一的柜面交易系统;
3.代理客户业务与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是否严格分离,客户资金与自有资金是否严格分离;
4.是否建立相对独立的客户资金账户核算体系和独立的客户资金报告体系,做到客户证券账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清算备付金账户存在明确的勾稽关系;
5.客户资金集中管理机制清晰有效。是否建立权限集中的客户资金和账户管理体系,做到客户资金和账户管理授权清晰,责任到位,客户资金和账户的使用管理有明确的限制性措施;
6.是否取消现金柜台,对现金收支控制情况;
7.证券公司下属证券营业部收到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是否除留足日常备付的部分外,实现了全额上缴;
8.前后和后台是否相分离,并由有效的集中监控体系进行监控;
9.监控系统、柜面系统、清算系统及财务系统是否具备并开启审计留痕功能;
10.中国证监会或证券公司所属的证监局是否可以随时知道证券公司所有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和清算备付金账户的余额情况和每笔资金变动的明细记录,以及所有的客户资金明细;
11.是否具备网上另路查询系统,方便投资者个人查询本人资金账户的余额及资金流水;
12.券商柜面系统、清算系统和财务系统与存管银行系统数据是否能做到有效核对。
二、关于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独立存管制度具体实施情况以及能否完全落实七大体系、六大原则要求的说明。
三、公司关于本公司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方案的说明。(请附具体存管方案)
附3: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情况说明
重要提示:申请公司须对填报要求进行认真、仔细的阅读,并确认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填报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申请公司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 (公司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证券业协会制
一、业务概况统计
┌─────┬───────┬──────┬─────┬────────────────┐
│ │资产管理规模(│浮动盈亏(万│已实现收益│ 收益率(%) │
│ │ 万元) │ 元) │ (万元) │ │
│ ├───────┼──────┼─────┼────────────────┤
│ │ (1) │ (2) │ (3) │(4)=[(2)+(3)]/(1)×100% │
├─────┼───────┼──────┼─────┼────────────────┤
│上一会计年│ │ │ │ │
│度年末 │ │ │ │ │
├─────┼───────┼──────┼─────┼────────────────┤
│申报材料前│ │ │ │ │
│最近一个月│ │ │ │ │
│月末 │ │ │ │ │
└─────┴───────┴──────┴─────┴────────────────┘
二、业务明细统计
┌──┬──┬────┬────┬──┬──┬────┬────┬───┬──┬────┐
│序号│业务│客户资产│客户名称│资产│期限│资产配置│资产价值│承诺收│管理│ 是否 │
│ │开展│管理类型│ │管理│ │ 状况 │变动状况│ 益 │报酬│ 有书 │
│ │时间│ │ │规模│ │ │ │ │的提│ 面合 │
│ │ │ │ │(万 │ │ │ │ │取方│ 同 │
│ │ │ │ │元)│ │ │ │ │ 式 │ │
├──┼──┼────┼────┼──┼──┼────┼────┼───┼──┼────┤
│(1 )│(2) │ (3) │ (4) │(5) │(6 )│ (7) │ (8) │(9) │(10)│ (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第(3)栏客户资产管理类型按是否为定向资产管理、集合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填写,第(7)栏分别按股票、基金、国债和其他证券投资成本占受托投资规模的比例填写,第(8)栏填写每笔受托投资的浮动盈亏情况,证券公司若无承诺收益,第(9)栏填“无”。
(2)填报时间截至到申报材料前最近一个月月末。
三、合法合规性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自营业务、经纪业务等其他业务是否严格分离,独立决策、独立运作?
2、是否制定规范的业务流程、操作规范和控制措施,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3、是否建立规范的风险预警机制,由独立的监督检查部门或风险控制部门监控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运作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价?
4、公司是否接受过银行信贷资金为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5、是否选择了独立的第三方作为受托投资的托管机构?该托管机构是否具备托管客户交易结算保证金资格?
6、是否存在保证客户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7、公司是否定期向客户提供准确、完整的资产管理报告,对报告期内客户资产的配置状况、价值变动等情况做出详细说明?
8、公司将其所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某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按证券面值计算,占该证券发行总量的比重是多少?(请列出占比最高的前十只证券名称及比例)
9、公司将其所管理的单一客户资产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总股份接近5%时,公司是否履行了提前通知客户并督促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10、是否存在越权操作、账外经营、挪用客户资产和其他损害客户利益的情况?
11、是否存在自营业务先于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交易的情况?
12、是否存在将客户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13、是否存在将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与公司在股权、债权和人员等方面有重大关联关系发行的证券,是否事先取得了客户的同意?
14、是否存在以转移资产管理账户收益或者亏损为目的,在自营账户与资产管理账户之间或者不同的资产管理账户之间进行买卖,损害客户的利益的情况?
15、是否存在对到期受托投资进行展期的情况?
16、对不同客户的受托投资资产是否分别设立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17、公司下属营业部是否独自开展过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如果有,规模多大?
18、是否存在因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而发生纠纷和讼诉的情况?
19、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拟订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合同,是否采用了统一的格式文本?
四、请附原始合同复印件
附4:
债券回购业务情况说明
重要提示:申请公司须对填报要求进行认真、仔细的阅读,并确认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填报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申请公司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 (公司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证券业协会制
一、业务情况统计
┌───────────────┬──────┬──────┬─────┬─────┐
│ │债券标准券总│债券融资回购│ 回购指标 │ 资金用途 │
│ │额(万元) │未到期余额(│ │ │
│ │ │万元) │ │ │
│ ├──────┼──────┼─────┼─────┤
│ │ (1) │ (2) │ (3) │ (4) │
├────────┬──────┼──────┼──────┼─────┼─────┤
│上一会计年度年末│以自有债券标│ │ │ │ │
│ │准券进行的回│ │ │ │ │
│ │购 │ │ │ │ │
│ │ │ │ │ │ │
│ ├──────┼──────┼──────┤ │ │
│ │以客户托管的│ │ │ │ │
│ │债券标准券进│ │ │ │ │
│ │行的代理回购│ │ │ │ │
├────────┼──────┼──────┼──────┼─────┼─────┤
│申报材料前最近一│以自有债券标│ │ │ │ │
│ 个月月末 │准券进行的回│ │ │ │ │
│ │购 │ │ │ │ │
│ │ │ │ │ │ │
│ ├──────┼──────┼──────┤ │ │
│ │以客户托管的│ │ │ │ │
│ │债券标准券进│ │ │ │ │
│ │行的代理回购│ │ │ │ │
└────────┴──────┴──────┴──────┴─────┴─────┘
注:第(3)栏债券回购指标=债券融资回购未到期余额总额/债券标准券总额。
二、合法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是否存在挪用客户债券情况?
2、在结算公司是否存在欠库情况?
3、是否参与了“三方监管”?
4、是否为客户的回购业务进行过配资?
5、公司债券回购业务是否按照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新的业务规则执行?
6、公司是否按照协会发布的《债券质押式回购委托协议指引》拟订本公司新的债券回购业务合同文本,并与投资者签署。
三、公司内部识别客户债券监控系统建设情况
附5:
证券自营业务情况说明
重要提示:申请公司须对填报要求进行认真、仔细的阅读,并确认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填报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申请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 (公司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证券业协会制
一、业务情况统计
┌─────┬──────┬─────┬────┬─────┬──────────┐
│ │ │持仓成本(│ 市值 │浮动盈亏(│公司自营持仓前5位的 │
│ │ │ 万元) │(万元)│ 万元) │ 股票及持有比例a │
├─────┼──────┼─────┼────┼─────┼──────────┤
│ │ │ (1) │ (2) │ (3) │ (4) │
├─────┼──────┼─────┼────┼─────┼──────────┤
│ 股票 │上年年末 │ │ │ │ │
│ ├──────┼─────┼────┼─────┼──────────┤
│ │申报材料前最│ │ │ │ │
│ │近一个月月末│ │ │ │ │
├─────┼──────┼─────┼────┼─────┼──────────┤
│ 基金 │上年年末 │ │ │ │ │
│ ├──────┼─────┼────┼─────┼──────────┤
│ │申报材料前最│ │ │ │ │
│ │近一个月月末│ │ │ │ │
├─────┼──────┼─────┼────┼─────┼──────────┤
│ 国债 │上年年末 │ │ │ │ │
│ ├──────┼─────┼────┼─────┼──────────┤
│ │申报材料前最│ │ │ │ │
│ │近一个月月末│ │ │ │ │
├─────┼──────┼─────┼────┼─────┼──────────┤
│ 企业债券 │上年年末 │ │ │ │ │
│ ├──────┼─────┼────┼─────┼──────────┤
│ │申报材料前最│ │ │ │ │
│ │近一个月月末│ │ │ │ │
├─────┼──────┼─────┼────┼─────┼──────────┤
│ 其他 │上年年末 │ │ │ │ │
│ ├──────┼─────┼────┼─────┼──────────┤
│ │申报材料前最│ │ │ │ │
│ │近一个月月末│ │ │ │ │
├─────┼──────┼─────┼────┼─────┼──────────┤
│ 合计 │上年年末 │ │ │ │ │
│ ├──────┼─────┼────┼─────┼──────────┤
│ │申报材料前最│ │ │ │ │
│ │近一个月月末│ │ │ │ │
└─────┴──────┴─────┴────┴─────┴──────────┘
注:第(4)栏包括两个比例,第一个比例=单只自营股票持有成本/自营总规模,第二个比例=单只自营股票持有股数/该只股票流通股股数。
二、合法合规性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请简述公司是如何贯彻落实《证券公司证券自营业务指引》各项要求的,包括但不限于决策与授权、业务操作、风险监控、信息报告等方面。是否按照制定的操作流程和作业标准以控制风险?
2、公司资产负债表中的自营证券是否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自营规模?
3、是否按规定提取了自营证券跌价准备?
4、是否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自营,是否未假借他人名义或者个人名义进行自营,未将其自营账户借给他人使用?
5、分支机构是否从事自营?
6、是否将自营业务与其他业务在人员、资金和账户上严格分开,分开操作?
7、是否申购过自己承销的股票?
8、自营资金来源是否合法?
9、公司的自营业务是否使用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资金,是否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10、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行为?
11、是否配合公司自营,在各种传播媒介中有信息误导行为?
12、自营比例是否超过规定?
附6
净资本等指标的计算表及相关说明
重要提示:申请公司须对填报要求进行认真、仔细的阅读,并确认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填报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申请公司及其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经营管理的主要负责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 (公司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中国证券业协会制
计算表1
净资本计算表(机构部新发布)
时间:(期初--期末) 单位:万元
┌──────────────────────────┬──┬─┬─┬──┬─────┐
│ 项 目 │行次│期│期│扣减│应计算的金│
│ │ │初│末│比例│ 额 │
│ │ │余│余│ ├──┬──┤
│ │ │额│额│ │期初│期末│
│ │ │ │ │ │余额│余额│
├──────────────────────────┼──┼─┼─┼──┼──┼──┤
│净资产 │ 1 │ │ │ │ │ │
├──────────────────────────┼──┼─┼─┼──┼──┼──┤
│减:金融产品投资的风险调整合计 │ 2 │ │ │ │ │ │
├──────────────────────────┼──┼─┼─┼──┼──┼──┤
│ │ 3 │ │ │ │ │ │
│ 1、股票投资注1 │ │ │ │ │ │ │
├──────────────────────────┼──┼─┼─┼──┼──┼──┤
│ 上海180指数、深圳100指数、沪深300指数 │ 4 │ │ │ 5% │ │ │
│成分股 │ │ │ │ │ │ │
├──────────────────────────┼──┼─┼─┼──┼──┼──┤
│ 一般上市股票 │ 5 │ │ │10% │ │ │
├──────────────────────────┼──┼─┼─┼──┼──┼──┤
│ 未上市流通的股票 │ 6 │ │ │15% │ │ │
├──────────────────────────┼──┼─┼─┼──┼──┼──┤
│ 持有一种股票的市值与该股票市值的比例 │ 7 │ │ │30% │ │ │
│超过5%的 │ │ │ │ │ │ │
├──────────────────────────┼──┼─┼─┼──┼──┼──┤
│ │ 8 │ │ │40% │ │ │
│ ST股票 │ │ │ │ │ │ │
├──────────────────────────┼──┼─┼─┼──┼──┼──┤
│ │ 9 │ │ │50% │ │ │
│ *ST股票 │ │ │ │ │ │ │
├──────────────────────────┼──┼─┼─┼──┼──┼──┤
│ 已退市且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票 │ 10 │ │ │70% │ │ │
├──────────────────────────┼──┼─┼─┼──┼──┼──┤
│ 已退市且未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股 │ 11 │ │ │80% │ │ │
│票 │ │ │ │ │ │ │
├──────────────────────────┼──┼─┼─┼──┼──┼──┤
│ │ 12 │ │ │ 1% │ │ │
│ 2、货币市场基金 │ │ │ │ │ │ │
├──────────────────────────┼──┼─┼─┼──┼──┼──┤
│ │ 13 │ │ │ 1% │ │ │
│ 3、短期融资券 │ │ │ │ │ │ │
├──────────────────────────┼──┼─┼─┼──┼──┼──┤
│ │ 14 │ │ │ 1% │ │ │
│ 4、国债投资 │ │ │ │ │ │ │
├──────────────────────────┼──┼─┼─┼──┼──┼──┤
│ │ 15 │ │ │ 1% │ │ │
│ 5、 中央银行票据 │ │ │ │ │ │ │
├──────────────────────────┼──┼─┼─┼──┼──┼──┤
│ 6、特种金融债券 │ 16 │ │ │ 1% │ │ │
├──────────────────────────┼──┼─┼─┼──┼──┼──┤
│ │ 17 │ │ │ 2% │ │ │
│ 7、基金投资(不含货币市场基金) │ │ │ │ │ │ │
├──────────────────────────┼──┼─┼─┼──┼──┼──┤
│ │ 18 │ │ │ 5% │ │ │
│ 8、可转换债券 │ │ │ │ │ │ │
├──────────────────────────┼──┼─┼─┼──┼──┼──┤
│ │ 19 │ │ │ 5% │ │ │
│ 9、企业债券(包括公司债券) │ │ │ │ │ │ │
├──────────────────────────┼──┼─┼─┼──┼──┼──┤
│ │ 20 │ │ │ │ │ │
│ 10、衍生产品投资注3 │ │ │ │ │ │ │
├──────────────────────────┼──┼─┼─┼──┼──┼──┤
│ 权证投资 │ 21 │ │ │20% │ │ │
├──────────────────────────┼──┼─┼─┼──┼──┼──┤
│ │ 22 │ │ │80% │ │ │
│ 11、信托产品投资注2 │ │ │ │ │ │ │
├──────────────────────────┼──┼─┼─┼──┼──┼──┤
│ │ 23 │ │ │ │ │ │
│ 12、其他金融产品投资注4 │ │ │ │ │ │ │
├──────────────────────────┼──┼─┼─┼──┼──┼──┤
│减:集合资产计划中的自有资金注5 │ 24 │ │ │ │ │ │
├──────────────────────────┼──┼─┼─┼──┼──┼──┤
│减:应收项目的风险调整合计 │ 25 │ │ │ │ │ │
├──────────────────────────┼──┼─┼─┼──┼──┼──┤
│ 应收款项 │ 26 │ │ │ │ │ │
├──────────────────────────┼──┼─┼─┼──┼──┼──┤
│ 其中:1、账龄一年以内(含一年) │ 27 │ │ │10% │ │ │
├──────────────────────────┼──┼─┼─┼──┼──┼──┤
│ │ 28 │ │ │50% │ │ │
│ 2、账龄一年至二年(含二年) │ │ │ │ │ │ │
├──────────────────────────┼──┼─┼─┼──┼──┼──┤
│ │ 29 │ │ │100%│ │ │
│ 3、账龄二年以上 │ │ │ │ │ │ │
├──────────────────────────┼──┼─┼─┼──┼──┼──┤
│ │ 30 │ │ │100%│ │ │
│ 4、应收股东及其关联公司款项 │ │ │ │ │ │ │
├──────────────────────────┼──┼─┼─┼──┼──┼──┤
│ │ 31 │ │ │ 0% │ │ │
│ 5、存出保证金 │ │ │ │ │ │ │
├──────────────────────────┼──┼─┼─┼──┼──┼──┤
│ 拆出资金(合同期以内) │ 32 │ │ │ 0% │ │ │
├──────────────────────────┼──┼─┼─┼──┼──┼──┤
│ 买入返售证券(未逾期) │ 33 │ │ │ 0% │ │ │
├──────────────────────────┼──┼─┼─┼──┼──┼──┤
│ 应收股利 │ 34 │ │ │ 0% │ │ │
├──────────────────────────┼──┼─┼─┼──┼──┼──┤
│ 应收利息 │ 35 │ │ │ 0% │ │ │
├──────────────────────────┼──┼─┼─┼──┼──┼──┤
│ 承销证券 │ 36 │ │ │ 0% │ │ │
├──────────────────────────┼──┼─┼─┼──┼──┼──┤
│ 代兑付债券 │ 37 │ │ │ 0% │ │ │
├──────────────────────────┼──┼─┼─┼──┼──┼──┤
│减:其他流动资产项目的风险调整合计 │ 38 │ │ │ │ │ │
├──────────────────────────┼──┼─┼─┼──┼──┼──┤
│ 待转承销费用 │ 39 │ │ │100%│ │ │
├──────────────────────────┼──┼─┼─┼──┼──┼──┤
│ 待摊费用 │ 40 │ │ │100%│ │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不含金融产品投资) │ 41 │ │ │50%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2 │ │ │100%│ │ │
├──────────────────────────┼──┼─┼─┼──┼──┼──┤
│减:长期资产的风险调整合计 │ 43 │ │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不含金融产品投资) │ 44 │ │ │ │ │ │
├──────────────────────────┼──┼─┼─┼──┼──┼──┤
│ 其中:1、对证券公司股权投资 │ 45 │ │ │10% │ │ │
├──────────────────────────┼──┼─┼─┼──┼──┼──┤
│ │ 46 │ │ │10% │ │ │
│ 2、对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 │ │ │ │ │ │ │
├──────────────────────────┼──┼─┼─┼──┼──┼──┤
│ │ 47 │ │ │10% │ │ │
│ 3、对期货公司股权投资 │ │ │ │ │ │ │
├──────────────────────────┼──┼─┼─┼──┼──┼──┤
│ │ 48 │ │ │50% │ │ │
│ 4、其他股权投资 │ │ │ │ │ │ │
├──────────────────────────┼──┼─┼─┼──┼──┼──┤
│ 长期债权投资(不含金融产品投资) │ 49 │ │ │100%│ │ │
├──────────────────────────┼──┼─┼─┼──┼──┼──┤
│ 固定资产净额 │ 50 │ │ │ │ │ │
├──────────────────────────┼──┼─┼─┼──┼──┼──┤
│ 其中:1、所有权权属明确的房产 │ 51 │ │ │50% │ │ │
├──────────────────────────┼──┼─┼─┼──┼──┼──┤
│ │ 52 │ │ │90% │ │ │
│ 2、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在建工程 │ 53 │ │ │100%│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54 │ │ │100%│ │ │
├──────────────────────────┼──┼─┼─┼──┼──┼──┤
│ 无形资产 │ 55 │ │ │100%│ │ │
├──────────────────────────┼──┼─┼─┼──┼──┼──┤
│ 交易席位费 │ 56 │ │ │50%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57 │ │ │100%│ │ │
├──────────────────────────┼──┼─┼─┼──┼──┼──┤
│ 抵债资产 │ 58 │ │ │100%│ │ │
├──────────────────────────┼──┼─┼─┼──┼──┼──┤
│ 其他长期资产 │ 59 │ │ │100%│ │ │
├──────────────────────────┼──┼─┼─┼──┼──┼──┤
│ 递延税款借项 │ 60 │ │ │100%│ │ │
├──────────────────────────┼──┼─┼─┼──┼──┼──┤
│减:或有负债的风险调整合计 │ 61 │ │ │ │ │ │
├──────────────────────────┼──┼─┼─┼──┼──┼──┤
│ 其中:1、对外担保金额(公司为自身负债提供的反 │ 62 │ │ │100%│ │ │
│担保除外) │ │ │ │ │ │ │
├──────────────────────────┼──┼─┼─┼──┼──┼──┤
│ │ 63 │ │ │20% │ │ │
│ 2、其他或有负债注6 │ │ │ │ │ │ │
├──────────────────────────┼──┼─┼─┼──┼──┼──┤
│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调整项目注7 │ 64 │ │ │100%│ │ │
├──────────────────────────┼──┼─┼─┼──┼──┼──┤
│ 其中:1、所有权受限等无法变现的资产(如被冻结) │ 65 │ │ │ │ │ │
├──────────────────────────┼──┼─┼─┼──┼──┼──┤
│ │ 66 │ │ │10% │ │ │
│ 2、因创设认沽权证存放在登记公司的资金 │ │ │ │ │ │ │
├──────────────────────────┼──┼─┼─┼──┼──┼──┤
│加: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调整项目注7 │ 67 │ │ │ │ │ │
├──────────────────────────┼──┼─┼─┼──┼──┼──┤
│ 其中:1、借入的次级债务注8 │ 68 │ │ │ │ │ │
├──────────────────────────┼──┼─┼─┼──┼──┼──┤
│ │ 69 │ │ │ │ │ │
├──────────────────────────┼──┼─┼─┼──┼──┼──┤
│净资本金额 │ 70 │ │ │ │ │ │
├──────────────────────────┴──┴─┴─┴──┴──┴──┤
│附1:期末或有事项 │
├──────────────────────────────────────────┤
│附2: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
└──────────────────────────────────────────┘
注:1、股票的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标准的,应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扣减。
2、信托产品投资由中国证监会按其评级、期限以及担保等情况确定其风险调整扣减比例。目前按80%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3、按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有关投资的风险情况确定的比例进行调整。
4、按证监会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有关投资的风险情况确定的比例进行调整。
5、集合资产计划中承担风险的自有资金部分,当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跌破面值时,应予以全额扣减。
6、按或有事项涉及金额的20%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孰高者扣除。
7、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允许计入净资本或从中扣除的项目。
8、次级债计入净资本的具体比例在《关于证券公司借入次级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
9、“期末”指申报材料前最近一个月月末,“期末”前溯6个月为“期初”。例如,申报材料前最近一个月月末为8月31日,则相应的期初为2月1日。
计算表2
最近半年净资本列表
时间:(×年×月末--×年×月末)
┌─────┬───────────┬───────────┬──────────┐
│ 序号 │ 时间 │ 金额(万元) │ 比上月增减(%) │
├─────┼───────────┼───────────┼──────────┤
│ 1. │ ×年×月末 │ │ │
├─────┼───────────┼───────────┼──────────┤
│ 2. │ ×年×月末 │ │ │
├─────┼───────────┼───────────┼──────────┤
│ 3. │ ×年×月末 │ │ │
├─────┼───────────┼───────────┼──────────┤
│ 4. │ ×年×月末 │ │ │
├─────┼───────────┼───────────┼──────────┤
│ 5. │ ×年×月末 │ │ │
├─────┼───────────┼───────────┼──────────┤
│ 6. │ ×年×月末 │ │ │
└─────┴───────────┴───────────┴──────────┘
注:证券公司应填报最近半年连续六个月月末净资本的数据,时间截止到申报材料前最近一个月月末。
计算表3
其它规定指标列表
时间:(期初--期末)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期初 │ 期末 │
├─────────────┼─────────────┼─────────────┤
│ 净资产 │ │ │
├─────────────┼─────────────┼─────────────┤
│ 流动资产余额 │ │ │
├─────────────┼─────────────┼─────────────┤
│ 流动负债余额 │ │ │
├─────────────┼─────────────┼─────────────┤
│ 净资本比率 │ │ │
├─────────────┼─────────────┼─────────────┤
│ 流动比率* │ │ │
├─────────────┼─────────────┼─────────────┤
│ 或有负债 │ │ │
├─────────────┼─────────────┼─────────────┤
│ 对外担保 │ │ │
├─────────────┼─────────────┼─────────────┤
│ 或有负债/净资产 │ │ │
└─────────────┴─────────────┴─────────────┘
注:“期末”指申报材料前最近一个月月末,“期末”前溯6个月为“期初”。例如,申报材料前最近一个月月末为8月31日,则相应的期初为2月1日. “*”项目为流动资产余额与流动负债余额之比(不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和客户委托管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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