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办〔2007〕1号 2007年1月12日) 各分院、院属各有关单位:   2005年11月18日,院发布了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宣传管理标准,从2006年开始贯彻实施(以下简称贯标)。2006年2月23日,院召开了贯标工作动员大会。2006年7月11日,院发布了上述四个标准的实施细则,同时启动了达标试点工作。在研究所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办公厅经与有关分院综合研究,确定光电研究所、上海硅酸盐研究所和高能物理研究所作为达标试点单位。2006年底,上述试点单位均已顺利通过了一级达标考评;在考评工作的同时,办公厅分别组织召开了3次达标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试点工作的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贯标工作。   在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办公厅经研究并报主管院领导同意,决定在2007年全面组织开展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宣传管理标准的贯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贯标工作的总体要求   1.各单位要从党中央对我院提出“四个一流”建设目标的政治高度,从贯彻落实院党组管理创新重要决策的战略高度,从研究所提高管理水平、实现创新三期目标的理性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学习标准,正确理解标准,坚定不移地开展贯标工作。   2.贯标工作是我院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措施,其根本目的是改进和规范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坚持以人为本,把贯标工作与管理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以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来推进贯标工作,以高水平的贯标工作来促进管理队伍建设。   3.要认真学习上述3个试点单位的先进经验,紧密结合本单位的管理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既要开拓创新,又要实事求是,既要反对自由主义和经验主义,又要力戒本本主义和形式主义。要在实践中加强交流研讨,不断发现和研究新问题,创造和总结新经验。   二、关于达标工作的具体安排   院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宣传管理标准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贯彻实施。院属单位的达标工作在2006年进行试点的基础上,从2007年开始全面组织开展;争取到2007年8月底,基本完成院属单位的达标考评工作。根据这一工作进展的总体要求,各单位原则上可按照下列时间节点安排相关工作:   1.2月15日以前,确认申报达标等级。   各单位在2006年开展自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借鉴试点单位的经验,确认申报达标的等级。尚未开展自评估工作的单位,应严格依照标准,抓紧开展自评估工作,形成自评估报告,并根据自评得分情况,提出申报达标的等级。同时,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迎接达标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各单位必须在2月15日以前,分别向院办公厅和所在分院报送自评估报告,确认或提出申报达标等级,逾期不予受理。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宣传管理4个方面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申报不同的达标等级。已经申报达标等级的单位,也可根据新的情况,对申报等级进行调整,在上述时间范围内重新申报。   2.3月至8月,组织进行达标考评工作。   办公厅遴选达标考评专家,组织进行相应的培训工作。同时,办公厅和各分院根据各申报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达标考评工作计划,部署并组织进行达标考评工作。凡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安全管理、信息宣传管理4个方面同时申报一级达标的单位,由院办公厅组织达标考评(为整体推进贯标工作,单项一级达标的考评工作暂不进行)。凡整体或单项申报二级、三级达标的单位,均由各分院组织进行达标考评。分院机关、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单位的达标工作,由办公厅组织进行考评。   3.9月至12月,总结交流和表彰先进。   办公厅拟于2007年9月组织召开全院办公室工作会议,围绕贯标工作开展专题研讨,总结和交流经验,并表彰先进。会后,办公厅将组织系统总结我院开展贯标工作的经验和体会,并研究建立贯标工作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达标考评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将根据贯标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另行通知。一级达标考评的具体时间由院办公厅统筹安排,二级、三级达标考评工作由分院提出时间安排计划。   三、关于培训和交流研讨工作   加强培训和交流研讨是全面开展贯标工作的重要前提。办公厅鼓励和支持围绕贯标工作开展不同层次和多种形式的培训与交流研讨活动。2006年12月,办公厅在成都、上海、北京分别组织召开的3次达标试点工作现场会,以及院政研会行政管理研究分会在青岛院创新文化建设研讨会上所做的经验交流,都围绕贯标工作,起到了较好的培训和交流研讨的作用。   鉴于2007年贯标工作的重点是进行达标考评,办公厅将主要针对达标考评工作的内容、方法、程序和规范等,对考评组成员进行培训。各分院或不同分院之间也可在办公厅组织相关培训的基础上,组织或联合组织这方面的培训、研讨、交流活动。   关于公共事务管理标准具体业务的培训工作,由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组织安排。办公厅鼓励和支持各分院积极做好这方面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在必要时给予业务上的指导和帮助。   办公厅希望各分院和院属有关单位通过全院办公室系统业务协作组、政研会行政管理分会,以及其他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联系与交流渠道,将贯标工作作为近期开展交流研讨活动的主题和重点内容。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各分院要加强对所联系单位贯标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积极推动所联系单位的贯标工作。   2.各单位在贯标工作中遇到一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可及时向所在分院反映,也可直接与办公厅相关处室联系。办公厅将努力做好相应的指导和服务工作。   3.达标考评的接待工作一律从简,被考评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评专家发放评审费或赠送纪念品。   各分院、各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院党组关于推行管理工作标准化的战略决策,按照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贯标工作的各项部署,扎实认真地做好贯标工作,努力提高管理水平,为全院实现“一流管理”的目标做出应有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