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37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与艺海剧院合作邀请日本现代剧《上升——闷在屋子里的人》剧组一行10人,于2006年9月20日至24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和邀请单位根据我国国情,对该剧内容严格把关,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日本现代剧《上升——闷在屋子里的人》剧组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公布日期:2006-04-30施行日期:2006-04-30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文市函〔2006〕74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4-30
施行日期 2006-04-30
发布部门 文化部
正文
免责声明: 法律快车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