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总后基建营房部:

  为协调各地、各部门在注册环保工程师考核认定工作,落实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石油天然气等六专业注册工程师启动工作会议”精神,我专业管理委员会根据各地、各部门提出的建议,结合环保工程专业实际,对原“注册环保工程师新旧专业参照表”进行了补充完善,现下发,请各地、各部门在考核认定工作中参照执行。

  附:注册环保工程师考核认定新旧专业补充参照表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环保专业管理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