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州粮食减亏增盈工作会议精神,打好2003年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减亏增盈攻坚战,现将《2003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减亏增盈攻坚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减亏增盈的每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把减亏增盈指标层层量化,分解落实到每个企业、专区、班组和个人。对减亏增盈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负全责,各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做到事事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要加强减亏增盈工作监督检查,要按月检查,按季分析,半年一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减亏增盈目标的实现。

  附:1、2003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减亏增盈攻坚实施意见
    2、2002年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财务情况表

                         二OO三年三月十七日

 

2003年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减亏增盈攻坚实施意见

  为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际情况,现对2003年减亏增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今年减亏增盈攻坚战的总体目标是“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比去年平均减亏20%以上”。
  1、销售陈玉米不发生毛损,销售新玉米毛利率达到8%以上。
  2、工资性支出总额比去年减少2亿元。
  3、保管费总额比去年下降5%。
  4、管理费用比去年下降10%。
  5、应收款项比年初下降5%。
  6、库存材料物资占压资金比年初下降10%。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粮食销售管理,提高毛利收入
  今年的粮食销售任务已经落实到县(市)。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完成任务。对销售的粮食要认真执行顺价销售政策,合理确定销售和出口供货价格,以县(市)为单位统一确定销售最低限价,防止企业间相互压价倾销。粮食销售要坚持先款后货的原则,严禁赊销、外借粮食。粮食销售后要全部纳入企业账内核算,严禁搞体外循环,防止收入流失。销售陈玉米不发生毛损,销售新玉米毛利率达到8%以上。
  二、加强资金管理,减少利息支出
  银行借款数额大,利息支出多,是多年来影响粮食购销企业盈亏的重要因素。管好用好银行借款,压缩非商品资金占用,减少利息开支,是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减亏增盈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建立和完善银行借款管理制度。企业占用银行信贷资金是支持再生产的基础,但利息支出也是企业沉重的负担。各地要切实加强信贷资金管理,减少不合理利息支出。对银行借款账户要设专人管理,根据银行贷款的性质、用途和期限设立银行贷款辅助台帐,定期与银行核对借款和应付利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还贷、展期等手续。企业各项收入要全部纳入在农发行开设的银行账户,严禁多头开户和资金体外循环。
  (二)做好往来资金清欠工作。各地要认真清理各项往来资金,对应收货款和其他应收款要落实清欠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清欠工作收到实效。系统内往来资金可采取以地区、县(市)为单位与当地银行协商,在辖区内采取此增彼减的办法进行清欠。年末应收款项要比年初下降5%。
  (三)认真清理货币资金。据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会计报表反映,企业货币资金常年在20亿元左右。对货币资金各地要认真进行清理,及时归还银行贷款,减少利息支出。库存现金要严格按银行核定的限额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四)压缩材料物资。多年来,材料物资积压,占用大量资金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各地务必要采取措施抓好这项工作。要以县(市)为单位开展一次清查,对所属企业积压的储粮资材或不需用的物资,在辖区系统内进行调剂使用,不能调剂的按帐面价值或重新估价变卖出售。资材采购要以县(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标,降低采购成本。年末库存物资占用额要比年初下降10%。
  三、加强费用管理,压缩费用开支
  各地要加强企业管理,完善费用管理制度,努力降低费用支出,提高经济效益。
  (一)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严格按照吉政明电[2002]5号和省粮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吉粮人联字[2003]19号)文件要求,严把企业进人关。除按政策规定安排复转军人外,不允许再进新人。企业接收复转军人要根据本地区复转军人总量和国有企业在岗职工比例接收。实行定岗定员。各地要按照全省粮食工作会议确定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人均劳效1000吨的要求核定企业人员,实行定岗、定员。企业现有职工分期分批轮流上岗;对待岗职工放假期间,由企业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并按当地计提基本养老保险金最低工资限额交养老保险。企业要坚决辞退临时工,本单位职工要从事搬运、烘晒等一线生产。企业不准在费用中列支和变相支付临时工工资。年末,工资性支出总额要比上年减少2亿元。
  (二)压缩保管费支出。加强保管费支出管理,杜绝损失浪费。烘干车间要单独核算,各项费用指标单独进行考核。对烘干用煤水电实行定额管理,严禁将生活用煤和水电费在保管费中列支。要在现有条件下,充分利用房式仓、彩棚仓、轻体仓和砼仓等固定储粮设施,尽量减少新储粮资材。要树立艰苦奋斗和过紧日子思想,搞好修旧利废,降低资材费用支出。保管费用开支要在上年基础上下降5%。
  (三)严格控制修理费。修理费继续执行以县(市)为单位不超过3%的限额,有烘干机的企业修理费控制在3%以内,没有烘干机的企业控制在2%以内。严禁将更新改造和基建性质的支出列入修理费。企业确需维修改造的设施,凡本单位能够自行维修改造的,一律不准雇人或对外承包维修。企业设施维修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的人力、物力,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尽最大努力减少修理费支出。
  (四)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和差旅费支出。各地要对招待费和差旅费实行总额控制,严格出差审批制度和报销手续,杜绝铺张浪费。严禁超标准接待客人,并控制陪餐人员;严禁公款支付高档宾馆、洗浴中心及各种娱乐场所费用;严禁借出差之机游山玩水;严禁为外单位和个人报销或支付一切费用。
  (五)努力降低商品损耗。收购粮食的水份扣量已由过去的1:1调整为1:1.5,烘晒粮食不应再发生超耗。企业要建立粮食收购、烘晒、储存和保管一条龙包保责任制,并加强粮食收购、储存和销售环节的跟踪检查,发生降等、短量和超耗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要加强对土粮、筛下物的管理,严禁低价处理,销售收入要纳入企业盈亏。要加强粮食调运管理,避免迂回运输,减少运费和损耗。
  (六)加强用电管理。各地要按吉政明电[2002]24号文件精神,与当地供电部门沟通,对烘干用电一律按工业用电标准支付电费。同时要大力提倡节约用电,减少企业电费支出。
  (七)控制其他管理费用支出。各地要严格控制小汽车、手机、专控商品、会议费、书报杂志费、赞助费和土地年租金等非生产性支出。今年亏损企业一律禁止购置小汽车、手机等专控商品,不准装修办公室和楼堂馆所。按省政府明传电报(吉政明电[2002]24号)精神,一律不得再支付土地使用租金。年内管理费要比上年减少10%。
  四、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增加企业收入
  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搞好粮油加工、种养殖业、代购代销业务和发展高优品种的订单农业等多种经营,安置富余人员,增加收入。
  五、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今年,要在全系统上下实行减亏增盈领导工作目标责任制,省对地区、地区对县(市)、县(市)对企业层层签定责任状,并落实到每个领导、班组和个人。形成合力抓减亏,同舟共济闯难关的工作氛围。严肃财经纪律,是实现减亏增盈的重要保证。各地要严格执行大额费用审批制度,严禁对外担保,严禁外借资金,严禁收购资金体外循环,严禁私设小金库。同时要把省局下达的各项指标层层分解,逐项落实,逐月检查。通过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尽全力确保减亏增盈目标的实现。年末对减亏增盈成绩突出的地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