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发布《清洁生产标准石油炼制业》等3项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公布日期:2003-04-18施行日期:2003-04-18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环发[2003]67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3-04-18
施行日期 2003-04-18
发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正文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清洁生产,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 石油炼制业》等3项标准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HJ/T125-2003 清洁生产标准 石油炼制业
HJ/T126-2003 清洁生产标准 炼焦行业
HJ/T127-2003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行业(猪轻革)
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由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出版并发行,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免责声明: 法律快车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