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进一步推动我国的清洁生产,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现批准《清洁生产标准 石油炼制业》等3项标准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HJ/T125-2003 清洁生产标准 石油炼制业

  HJ/T126-2003 清洁生产标准 炼焦行业

  HJ/T127-2003 清洁生产标准 制革行业(猪轻革)

  以上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由国家清洁生产中心出版并发行,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