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中分行、营业管理部,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个人消费信贷的指导意见》(银发〔1999〕73号)下发后,一些金融机构相继开办了各种形式的助学贷款业务。为促进此项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现就助学贷款业务中利率执行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银发〔1999〕73号文件精神,国家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办各种形式的助学贷款业务,并为客户提供多种利率选择方式。因此,各金融机构开办助学贷款业务,在人民银行利率政策规定的范围内,既可以实行期限档次贷款利率,也可以本着对客户优惠的原则执行一年期贷款利率。
同时,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按照有关利率政策的要求,加强本辖区助学贷款利率的管理、协调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
一九九九年九月十六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助学贷款利率执行问题的通知
公布日期:1999-09-16施行日期:1999-09-16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银发[1999]319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9-09-16
施行日期 1999-09-16
发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正文
免责声明: 法律快车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