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劳改劳教管理干部学院:
  现将《劳改系统支队级领导干部岗位培训教学方案》和《劳教系统所级领导干部岗位培训教学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劳改系统支队级领导干部岗位培训教学方案》
  附件二:《劳教系统所级领导干部岗位培训教学方案》

         劳改系统支队级领导干部岗位培训教学方案

 一、培训目的和要求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劳动改造部门的工作任务和新时期发展的需要,按照岗位职责和要求,对学员进行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岗位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使学员加深对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理解,提高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达到本岗位的任职要求。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主要培训劳改系统需要培训的(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现职正副政委、正副监狱长、支队长。
  每期培训时间为4个月。

 三、培训内容及学时安排
  培训内容主要分为三部分: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岗位业务。总计380学时(含研讨参观时间)。
  (一)政治理论。计76学时,占总学时的20%。政治理论教育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基本内容,结合学习党的十四大文件。
  1.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4学时
  2.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8学时
  3.党的“两手抓”的战略方针                 8学时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结合讲劳改企业如何转换经营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24学时
  5.专题讲座(例举):
  劳改干警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现代经济和经济管理知识、现代科技的发展状况、国际形势及我国对外政策等。
  (二)专业知识。计152学时,占总学时的40%。专业课应从劳改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确定讲授重点和内容。
  1.监管改造罪犯法学基础理论                36学时
  2.劳动改造法学概论                    24学时
  3.经济合法同概论                     16学时
  4.领导科学                        28学时
  5.行政管理学                       24学时
  6.方法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           24学时
  7.专题讲座(例举):
  我国法制建设理论、法治系统工程、中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教育学、心理学、行为科学、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等。
  (三)岗位业务。计152学时,占总学时的40%。这部分内容除课程讲授外,还要创造条件结合进行实务教学、参观和业务技能训练,并组织学员交流、总结工作经验。
  1.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任务       8学时
  2.劳改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地位、作用         8学时
  3.劳改工作法规                      24学时
  4.我国罪犯监管改造的实践(结合讲授《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白皮书)
                                24学时
  5.劳改生产经营管理                    36学时
  6.专题讲座(例举):                   52学时
  劳改政治工作
  劳改场所工人管理工作
  当前狱政管理工作
  当前教育改造工作
  罪犯智力开发
  当前劳改工业生产情况介绍
  当前劳改农业生产情况介绍
  当前劳改工作财务管理
  劳改工作应用文
  监所突发事件的处置
  国外监狱管理及发展趋势

 四、培训形式和教学方法
  培训采用集中脱产学习的形式。
  根据领导干部、成人教育和岗位培训的特点,从实际出发,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少而精”和教学相长的原则,运用启发式教授法,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坚持课堂讲授与集中研讨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下辅导相结合,采用案例分析、经济交流和自学研讨等形式配合课堂教学,注意培养学员以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综合判断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考核与结业
  为了检验学习效果,提高教学质量,所学课程要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方式。考试课不超过四门。
  考试侧重对课程的理解和运用,实行闭卷与开卷相结合的方式。考查课一律开卷,也可采用作业的形式进行,学员在结业前要认真总结学习收获,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出学习总结,作为考核学员的重要依据。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查课以合格、不合格计分。
  学员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颁发司法部统一印制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将考核成绩列入本人档案。

 六、适用
  《劳改系统支队领导干部岗位培训教学方案》属于指导性教学文件。办班院校可参照此方案,并根据用人部门的需要,调整课时安排、学时比例和教学内容,拟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经部劳改部审定,报部教育司备案后,予以执行。

         劳教系统所级领导干部岗位培训教学方案

 一、培训目的和要求
  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劳动教养部门的工作任务和新时期发展的需要,按照岗位职责和要求,对学员进行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岗位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使学员加深对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理解,提高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提高领导能力和管理水平,达到本岗位的任职要求。

 二、培训对象和时间
  主要培训劳教系统需要培训的(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现职正副政委、所长以及同级的其他干部。
  每期培训时间为4个月

 三、培训内容及学时安排
  培训内容主要分三部分: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岗位业务。总计380学时(含研讨参观时间)。
  (一)政治理论。计76学时,占总学时的20%。政治理论教育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点社会主义理论为基本内容,结合学习党的十四大文件。
  1.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24学时
  2.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8学时
  3.党的“两手抓”的战略方针                 8学时
  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和实践(结合讲劳教企业如何适应市场经济,转换经营机制)                        24小时
  专题讲座(例举):                     12学时
  劳教干警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马克思主义人权理论
  现代经济知识
  现代科技发展状况
  国际形势及我国对外政策
  (二)专业知识。计152学时,占总学时的40%。专业课应从劳教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确定讲授内容和重点。
  1.法学概论(主要介绍刑法、民法和经济法)         32学时
  2.中国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24学时
  3.劳教基础理论                      20学时
  4.领导科学                        28学时
  5.行政管理法                       24学时
  6.方法论(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等)           24学时
  专题讲座(例举):
  我国法制建设理论
  法治系统工程
  《中国改造罪犯的状况》白皮书
  民族区域自治法
  教育学
  心理学
  行为科学
  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
  (三)岗位业务。计152学时,占总学时的40%。这部分内容除课堂讲授外,还要创造条件结合进行实务教学、参加和业务技能训练,并组织学员交流、总结工作经验。
  1.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任务       8学时
  2.劳教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地位、作用         8学时
  3.劳教工作法规                      24学时
  4.劳教管理与教育                     40学时
  5.劳教生产经营管理                    32学时
  专题讲座(例举):                     40学时
  劳教立法概况
  当前劳教工作的形势与任务
  当前劳教管理工作
  当前劳教教育工作
  当前劳教生产情况简介
  当前劳教财务工作
  当前劳教基建工作
  当前劳教政治工作
  当前劳教常用应用文

 四、培训形式和教学方法
  培训采取集中脱产学习的形式
  根据领导干部、成人教育和岗位培训的特点。从实际出发,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少而精”和教学相长的原则,运用启发式教授法,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坚持课堂讲授与集中研讨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课下辅导相结合。采取案例分析、经验交流、自学研讨等形式配合课堂教学,注意培养学员以所学理论知识分析和综合判断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考核与结业
  为了检验学习效果,提高教学质量,所学课程要进行考核。考核分考试、考查两种方式。考试课不超过四门。
  考试侧重对课程的理解和运用,实行闭卷与开卷相结合的方式。考查课一律开卷,也可采用作业的形式进行。学员在结业前要认真总结本学期的学习收获,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写出学习总结,作为考核学员的重要依据。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考查以合格、不合格记分。
  学员学完规定课程,考核合格,颁发司法部统一印制的“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将考核成绩列入本人档案。

 六、适用
  《劳教系统所级领导干部岗位培训教学方案》属于指导性教学文件。办班院校参加本方案,根据用人部门的需要调整课程安排、学时比例和教学内容,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经部劳教局审定,报部教育司备案后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