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更多地筹集资金建造住宅,以尽快缓和本市城市住宅的紧张状况,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出售商品住宅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上海城市范围内商品住宅的出售、使用和管理,均适用本办法。中央在沪单位建造的商品住宅,参照本办法办理。

第三条 上海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商品住宅的主管机关,负责商品住宅经营的业务工作。

第四条 商品住宅分为:一、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或地方财政投资建造的商品住宅;二、企业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建造的商品住宅;三、中华企业公司或经批准可以出售商品住宅的单位所建造的高标准商品住宅。

第五条 商品住宅建设必须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列入国家统一计划。
  一般商品住宅和高标准商品住宅所需建设基地,均由市规划部门和市房地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住宅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商品住宅所需建筑材料,由物资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负责供应。

第六条 商品住宅的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建设银行申请低息贷款。银行要对商品住宅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监督和管理。商品住宅出售后回收的资金,返回原筹资单位,继续用于住宅建设。地方财政投资建造的商品住宅,回收的资金应由出售单位交还地方财政专户存储。

第七条 设计部门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和建设单位的实际需要,区别不同用途,精心设计式样新颖的商品住宅。施工单位要按图施工,确保质量。
  商品住宅须经建设单位会同设计部门和房地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八条 商品住宅的市政设施和文教、卫生、商业服务、邮电、交通等配套建设,必须同住宅同时交付使用,以方便居民生活。

第九条 地方财政投资建造或中华企业公司投资建造的商品住宅,由中华企业公司经营;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批准可出售商品住宅的单位,以国家基建投资或自筹资金建造的商品住宅,均由建设单位自行经营。

第十条 凡以自住为目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均可申请购买商品住宅。购买全价出售的商品住宅,可直接到商品住宅经营单位办理申请手续;购买补贴出售的商品住宅,须持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商品住宅经营单位办理申请手续。
  由国家和企业补贴出售的商品住宅,优先售给年大结婚无房户、其他无房户以及几代同室或成年子女同室等居住不方便户。

第十一条 用侨汇购买商品住宅的下列对象,可向批准经营侨汇售房业务的单位办理申请手续:
  一、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归侨或侨誊;
  二、经有关部门批准来本市定居的华侨或外籍华人;
  三、需要购买住房给常住本市的亲属居住的港、澳、台同胞、海外华侨以及外籍华人。

第十二条 一般标准的商品住宅,不分高层或多层,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出售基价定为三百六十元。职工个人购买的商品住宅,其售价按出售基价乘以价格的增减系数计算。价格的增减系数根据商品住宅所处的地段以及房屋的层次、朝向确定。

第十三条 中华企业公司或经批准可出售商品住宅的单位建造的高标准商品住宅,按质论价,全价出售,价款必须一次付清。

第十四条 职工个人购买全价出售的一般标准商品住宅,价款必须一次付清,出售价格可给予九折的优惠,并优先供房。

第十五条 职工购买补贴出售的一般标准商品住宅,个人承付的价款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其余部分由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
  地方财政投资建造的一般标准商品住宅,售给本市党、政、群众团体机关等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市财政补贴;售给有利润收入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由职工所在单位补贴,单位补贴确有困难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系统单位由国家基建投资或自筹资金建造的一般标准商品住宅,售给本单位职工的,由本单位补贴。

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补贴出售的商品住宅,个人一次付清承付价款的,可给予九折的优惠。从单位购买补贴出售的商品住宅,可以分期付款,但首次必须交纳应付款的三分之一,其余的一般应在十年内付清。出售商品住宅的单位应与分期付款购买商品住宅的职工签订还款合同,逐月从购房职工的工资中扣还。

第十七条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可开办存贷结合的“购房储蓄”,帮助职工聚集购房资金。凡有本市常住户口、具备购买商品住宅条件的在职职工,均可到银行开户,认定一个固定金额,按月存储。存足购房资金的三分之一,并由储户本人向售房部门落实房源后,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存贷办法由银行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个人购买全价出售或补贴出售的商品住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所有权归购买者所有,可以继承,受国家法律保护。分期付款购买的商品住宅,须待应付款交清后,房管部门再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书。
  个人购买的商品住宅,可免征契税,自交付使用之日起免征三年房产税,用侨汇购买的商品住宅,免征五年房产税,土地使用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商品住宅所有权需要出卖或转移的,必须经房地部门批准,方可办理过户手续。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购买的商品住宅,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地部门。

第二十条 商品住宅的管理,在房屋所在地区街道和房管部门指导下,由住房自行负责。严禁乱拆乱建和占用公共部位。商品住宅在出售以后的两年内,由经营单位负责包修(其中属于施工质量问题,在竣工交付使用以后的一年之内由施工单位负责)。两年以后的日常维修,室内部分由住户自行负责;公共部位和外墙、屋顶、管道等,可委托房屋维修部门承包,其修理费用由住户按建筑面积分摊。房屋所有人应按月预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四分的修理费,专户存入银行,以备专项使用。

第二十一条 凡利用商品住宅弄虚作假、高价转让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有关部门或单位应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行政责任或给予经济制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自一九八四年六月一日起试行。试行一段时间后,再总结经验,予以修订。_[{{{{{{{{{{{{{{{{{{{{{?镝憢罟姇鐖?彁懣弼敗鈬浂敕祗VQ{{{{{{{{{{{?????煴?彊??搸{{?沲?????????釣?VQVQ{{顏夃棶{{曬怩鈼顑戽嫃鐚岋攤崒?绌铦顑鐚辁?顭鞗崟钂鉅?撿犋戣姇鐖罟顭VQ崙氫釚鞗崟孅鉅?墰鍐?崑囫搻槳忾釚狻戣濎暃挕祗??狻暘忈禊殓顭?戣姇鐖罟VQ鞗崟顑戽嫃鐚岋攤崒弳媼敕祗?釚扂帴沲顭垕鈨饨眢?婧釘晧憢戭鐟湶洵?梼崫眢VQ赍敕祗?VQ{{顏恁棶{{扉晧憢顑鐚辁辁湥祉朁焷?飯憴罟姇鐖??彁懣?弼敗铪曕釚悱搻?VQ澧墰赍敕祗妫媼鈬浂?VQ{{顏摝棶{{罟姇顭鐖?釚毵岆?垝悻珥姇夘殇槥汜彨?澘悹摃釙铪曕喋悱搻礴猷VQ岀愭審忉妫忲姇鐖罟喋毵岆敗憖?戣姇鐖罟猷鐖鐎?鐖罟悽嫵鞀垬?腼帋扂暰鍗夃VQ捈?鈨垇夂桠狻暘忈?戣姇鐖罟鞗崟顑戽嫃鐚岋攤崒弳媼敕祗?顭殁杩饨眢?嶏媼VQ?婧釘晧憢湶洵?撿眢罟姇顭瓯岀険洣曬暰柀鞃嶕夃?VQ{{顏悷棶{{悻珥姇夘殇槥堼姅悛嶏媼?殺圄??罟姇鐖?唷嬵圄?挕椤椟熹圄?VQ怛堼弼桫圄?崙氫瓯岀圄?溇婊暃挕圄?钂濎毵岆圄?釚?暰猷岀??戣姇猷暃挕VQ猷岀鐖罟?鞙罟姇猷岀璀涔?鞙罟姇猷岀妫喈?鞙罟姇猷岀敗憖?鞙罟姇猷岀戣垬VQ?顭饨眢?椇銊罟姇崙氫?犋?鞗崟孅鉅?VQ{{顏暰棶{{墰鍐?戣濎暃挕祗?鈨垇嶊鎴摪鋪顭戣濎顭饨眢?鐖罟戣姇夃檼戭媼VQ孃毵岆?敗憖戧?毝憥毵岆鞀?夞姅悛嶏媼暣鐎帴閯?曶?敔鞀巹洜壗?VQ{{{{罟姇顭毵岆饨悛曬?罟屦姇恁憢娲岆?罟旓姇恁憢娲?暰憢娲釚戸憢娲岆?罟VQ汎姇暰憢娲?戸憢娲岆?陜嫲戔垬晠礤?溇婊顭毵岆闊殧?毵岆暣濎?殓铵毵岆顭VQ罟汎姇瑕柟??夞堹垕瓯鐪?濎崓?懄氫珉挕椤铪曕?釚嫚镳焷搯?VQ{{顏殺棶{{曬鞗嶁戣姇晙撳釚罟顭鄨禊?犋?罟姇崙氫?悽垬毵岆暣旃鋪夞姅槆VQ?婧戭?夞垬溇婊暃挕顭搯潿岆弮彁懣?栬夃垝姇夘殇槥崫赉?轾憥擔娽娅釚戔垬VQ鞀?VQ{{顏潉棶{{罟姇毵岆搻応夞腼饨眢妫媼纡漕绶椴?猷釘悛巹猷顦飯憴飷數?尙?VQ夞弼桫犋鑽悱搻暃挕?挕椤尙夘戧?陜嫲骛憤旓遴?矧铿溇婊顭?尙墮?橁?VQ{{顏霅棶{{罟姇腼帋弼鐦湥圊怛堼?戭媼辁湥岓敗?鞙辁湥猷敗顭忲彥?擆憢辁VQ湥顭罟姇敗憖铪曕釚悱搻?陜嫲垕铌顑?挆媼帴鈬浂殇槥釔禊顭堮夘嶏帋?戣濎暃VQ挕缁礞唷忖顭暃挕嫸鋻?釚飯夘搻応纡漕绶椴釘悛??夃檼铈铌顑姇夘殇槥嶃眢顭VQ罟姇鐖?铪曕尣嶔妫喈?猷岀弼澘惂湧顩彁敗罟姇喋鞙罟姇?VQ{{顏鍨棶{{曬犋?罟姇顭怛堼?悻弼敗铪曕夞垕夃眢顭釘浂涔锝?猷顦枈敗?弫VQ罟姇彁懣?犋鈬?敗憖猞钘崑?夞岡壒暃挕?鞗嶁晙撳?毵岆暣潩惈顭罟姇猷岀敗VQ憖?罟姇堼锝鞛壆氣銙彺稞?鞗嶁晙撳釚桕戱?VQ{{顏戸棶{{辁湥焷戣濎煫彿夘陜嫲戔垬罟姇?鋻閽垬铷毵岆妫喈?夞戔垬溇婊暃VQ挕顭彁懣?鍎釚毵岆暣彁懣?轾夃檼垝姇夘殇槥汜彨灐禊?VQ{{顏戸夃棶{{悻罟姇敗憖铪曕喋悱搻?堼閽擔悻崓嫊戞?惤戧敥撫崄嫚镳戣姇鐖VQ罟鞗崟顑鐚辁顭崈夞壒壘釚毵岆罟姇顭戔垬?犋鈬戽祗?VQ{{顏戸恁棶{{扉會祜赍敕祗顭?憟澘湶鎭??挆媼帴鈬浂殇槥釚戣濎暃挕缁礞唷VQ忖?鋻韽铪曕?悱搻釚彨摃巹悖埑墢敊稞禅?VQ{{{{?夃?栿牦灐潧?VQ{{{{?恁?弭憬轾攨潄銦妫?VQ{{{{?摝?彨毜岇鄡墛憖璀顭鞙罟姇?晠毵岆罟姇釚垬鞙罟姇鐖?顭戣濎?VQ{{{{?悷?樴憥喋缁礞稞浂愭審彁敗顭鞙罟姇釚晠毵岆罟姇?VQ{{{{?暰?暰忨铈暰雮忨顭禅涞?VQ{{{{?殺?彨毜桒夘銦妫?VQ{{{{?潉?町敗堮夘嶏帋釚暃挕嫸鋻??VQ{{{{町敗堮夘嶏帋釚暃挕嫸鋻??禅涞暰雮忨墢挃顭?夞弼攦珥墢挃搻槳帴沲顭?VQ挆媼帴鈬浂釚暃挕殇槥灐岀?VQ{{顏戸摝棶{{悻珥?挆媼帴鈬浂唷鈨釚戣濎暃挕缁礞唷忖?汜彨缁礞绶椴赍敕祗VQ顭夂桠戭戲?韽會祜赍敕祗顭铪曕喋悱搻尛璀稞浂?悻珥暃挕鞗墑唷忖夞眢潄绶楣VQ罟姇烍頁?轾韽鐖罟搻応妫媼灮婎?VQ{{{{氥戣?姇夘??怛敗?挆夘顡垕鈨殇槥?夞唳琊灴釘?鐖滀嬾尙?杩鞃禊鄨悻VQ審嶋焽尙垬?電戣姇鐖罟鞗崟顑鐚辁尛曬忾桏摃暘?轾骛罟姇绶楣婧鉅釚韽會祜赍VQ敕祗顭稞浂湶洵?眢潄牦憬桏珥铊曯顑戽辁鞗崟毞铉孃尣敕怵憠?VQ{{顏戸悷棶{{韽燌祉尓憙釚曶?赍敕祗轾尛璀钂珞顭铪曕喋悱搻?垕鈨崿鈬殇槥VQ夞悖埑甓帢骊洠?VQ{{顏戸暰棶{{赍敕祗審夃鍨霅悷煴潉彊夃搸潾戲媼?赍敕祗埌挃珥饨眢摷垕顛稔VQ戧?腼挃珥饨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