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国家税务局:

  经研究,现将2003年预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计划(见附件)下达给你们,请你们在计划范围内,严格按照审批免抵税的时间顺序,及时办理出口货物免抵税调库手续。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