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部、武警总部关于武装警察部队粮油供应标准问题的通知(节录)
公布日期:1987-03-23施行日期:1987-04-01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87]商储粮联字第6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7-03-23
施行日期 1987-04-01
发布部门 商业部、 武警总部
正文
武警部队的粮油供应问题,从一九八七年四月一日起均按《军粮供应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免责声明: 法律快车法律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