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57年12月6日(57)接字第1736号函悉。所提问题,我们的意见如下,请你院答复。

  被假释的犯人在假释期间不是不可以结婚的。至于王振廷结婚的具体问题,应由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