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统战部:
你部统函(91)(六)11号《关于韩美林接受进口旧轿车请求免附加费事》的函收悉。
考虑到韩美林的实际情况,对香港汇迈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光兴先生赠送的奔驰380型旧轿车一辆,同意按车辆的到岸价格计征车辆购置附加费。请持函到拱北海关办理缴费手续。
公布日期:1991-02-01施行日期:1991-02-01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91]交函财字51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1-02-01
施行日期 1991-02-01
发布部门 交通部
正文
中共中央统战部:
你部统函(91)(六)11号《关于韩美林接受进口旧轿车请求免附加费事》的函收悉。
考虑到韩美林的实际情况,对香港汇迈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光兴先生赠送的奔驰380型旧轿车一辆,同意按车辆的到岸价格计征车辆购置附加费。请持函到拱北海关办理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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