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地方税务局、省局各部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务机关代收费项目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1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二○○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公布日期:1994-06-17施行日期:现行有效
基本信息
发文字号晋税流发[1994]65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4-06-17
施行日期
发布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正文
全国客服热线:400-666-0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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