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县委,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各大学: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反腐败斗争,是加强党的建设,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的重要措施。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坚持不懈抓下去,争取更大成效。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和中央纪委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全省经济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是十四大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两手抓”方针,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并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各级党组织团结战斗,有较强的凝聚力,绝大多数党员干部作风深入、勤奋工作、奉公守法、廉洁自律,能够在各条战线起模范带头作用;近几年打击经济领域里的犯罪活动,清理党政干部违纪违法建私房和多占住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收到较好效果;全省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改革开放顺利进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提高。这些情况表明,我省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流是好的。

  但是应当看到,党风廉政建设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些党组织对“两手抓”方针理解不深,贯彻不坚决,对党风廉政建设抓得不紧,执纪执法不严,对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惩治不够有力,致使某些消极腐败现象未能得到有效地遏制,有的还在蔓延。当前集中反映在:

  一是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现象比较突出,有些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久禁不止;二是纪律松弛、有纪不守、有法不依,有的甚至弄虚作假,知纪违纪,徇私枉法,阻碍党和政府政策法规的实施;三是贪污受贿、道德败坏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呈上升趋势;四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已造成严重后果;五是挥霍浪费现象屡禁不止,干部挪欠公款。农村财务混乱现象比较严重。群众很有意见。这些消极腐败现象严得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危害了党群、干部关系,干扰破坏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对此,我们决不可视而不见,漠然处之。党风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各级党委、政府务必从这一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用党的十四大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的自觉性

  从总体上讲,我省多数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贯彻“两手抓”方针的认识是清楚的,态度是坚决的。但是也有一些领导同志认识上存有偏差,行动上不够自觉。一是认为经济要上,党风廉政要让,把抓经济建设与抓党风廉政建设对立起来,二是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好坏无碍大局,只要把经济搞上去,腐败现象自然会消失,三是认为抓经济是当务之急,应先把经济抓好,然后再抓党风廉政建设。这些错误观点产生的根源,在于没有认真学习领会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上存在片面性,缺少辩证法。为了坚定不移地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深刻领会十四大精神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和消除在贯彻“两手抓”方针问题上存在的模糊观念和思想障碍,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以下几个基本观点上来:1、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全面实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目标的需要。只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才能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创造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保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2、“两手抓”要同步进行,不能轮流抓。要保持协调一致,防止顾此失彼,3、对党风廉政建设既不可掉以轻心,也不可丧失信心,既不能期望抓一二次就把全部问题解决掉,也不能因为某些腐败现象久禁不止就放任不管,4、必须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持久”的方针,认真纠正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讲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的倾向,克服消极畏难情绪,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切实抓紧抓好,5、纪检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积极为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服务。

  三、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扎扎实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要以查处违纪案件为突破口开展反腐败斗争。要重视查处违背党的基本路线、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抵制和对抗改革开放方针政策,干扰和破坏重大经济建设措施实施的案件,查处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行贿,严重以权谋私,严重官僚主义失职和渎职案件,查处道德败坏、腐化堕落等案件。对危害党和人民的腐败分子,不论是什么人,都必须依照党纪国法,坚决予以惩处。

  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府对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重大决策,措施和对国家法律、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贯彻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和政府部门简政放权,放在突出位置进行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弄虚作假的,要坚决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者的责任。

  要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各地区、各部门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入手,抓住阻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就全省范围来讲,要重点抓好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和“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清理农村财务和干部挪用公款等问题。各地、各部门要尽快对本地、本部门的纠风和清理工作作出部署并狠抓落实。纠风和清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必须全党动手,条块配合,周密安排,一抓到底,切实抓出成效。

  要建立和完善遏制腐败现象滋生的权力约束机制。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各行业直接掌握人、财、物实权的岗位为重点,以防止滥用权力和权力商品化为主要内容,抓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约制度。要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普遍推行民主评议党员干部制度,执纪执法责任制度、岗位轮换制度、政务活动“两公开一监督”制度。

  各个部门和行业过去建立并在实践中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制度,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并要根据发展市场经济的新形势,研究制定便于接受内部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能够有效防范腐败行为滋生的权力制约制度,使监督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要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始终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从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出发,“见于未萌,禁于未发”,施教于先。要组织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党的理想、宗旨,保持和发扬创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和道德风尚,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今年要普遍开展以学习新党章为主要内容的党规党法教育,党的宗旨、群众路线和组织纪律性教育。要大力表彰廉政勤政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同时,有计划地选择—批典型案例进行内部通报或公开报道,教育党员和干部群众。各级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成果的宣传,增强干部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四、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重点抓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是—项长期的全局性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议事制度。省委常委从今年起,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党风廉政建设,经常调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听取党内外同志意见,亲自过问和指导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坚持“两手抓”的思路和措施,努力形成全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局面。

  要实行抓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委领导,党政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级主要负责同志首先要抓好本级领导班子,并对所属各级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主要责任。对坚持“两手抓”取得显著成效的,要予以表彰,对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给予严肃批评,对执纪执法不严,发现问题不认真解决,有了重大违纪案件不及时严肃查处或妨碍查处以至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要重点抓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从今年起,各级党委,政府要建立党风廉政考察制度,并把考察党风与考察班子结合起来。由各级纪委、组织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用一到两年的时间,将领导班子考察—遍,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档案,作为调整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并同违纪者和错误行为进行坚决斗争,用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干部群众,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发展。

  五、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中央决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合署办公,是在新形势下强化党政监督职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措施。当前,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加强对合署工作的领导,认真解决合署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其理顺关系,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其整体作用。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面临许多复杂问题和困难。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反腐倡廉、保证经济健康发展的高度,旗帜鲜明地支持其履行职能和行使职权,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尤其在查处重大违纪案件时,要坚决支持其工作,帮助其排除干扰和阻力。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贯彻为党的基本路线服务的指导思想,全面履行保护、监督、惩处、教育四项职能,认真研究解决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当好参谋助手,发挥更大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按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每年底要将贯彻落实情况综合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