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1月15日至17日,部在山东烟台电业局召开的电力企业减人增效现场会,是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落实全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试点企业减人增效经验,研究存在的问题,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推动全国电力企业减人增效工作全国深入开展,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现将史大桢部长《关于减人增效工作的指示》、赵希正副部长在会上作的《转机制、练内功、抓管理、下决心走减人增效的路子》的重要讲话和《关于电力企业减人增效的意见》一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附件:1.史大桢部长关于减人增效工作的指示(略)

  2.赵希正部长在电力企业减人增效现场会上的讲话(略)

  3.关于电力企业减人增效的意见

  附件3:关于电力企业减人增效的意见

  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企业改革,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电力企业减人增效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指导和推动电力企业深入开展减人增效工作,根据电力企业减人增效现场工作会议的要求,在总结试点单位基本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如下意见:

  一、减人增效的内涵

  减人增效主要针对全国现有发、供电老企业用人多、效率低的问题,以市场为取向,实施人员分流工程,达到科学减人,解放生产力,提高效率和效益,加快转机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

  二、指导思想

  1.减人增效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围绕转换经营机制,以提高人员素质、提高效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

  2.坚持“稳定一线,搞活二线,放开三线”的原则,通过减人增效使主要生产系统更加稳定,辅助生产系统适当搞活,后勤服务系统完全放开进入市场。

  3.要以保证安全生产为前提,通过减人增效更好地促进安全生产。

  4.要注重实效,坚持真减、真分离,摒弃形式主义。

  5.坚持科学减人,减人增效不是人减的越多越好,并不是每个具体企业都机械的减人一半。要实事求是,该减的坚决减,有些岗位不但不能减而且还要充实和加强。

  6.打破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企业办社会的模式,把为企业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分从企业中分离出来,建立与企业间的以资产为纽带、合同承包为特征的新型经济关系。形成新的生产力,创造新的效益,同时为电力企业主体进行公司制改造、商业化经营和利用外资加速电力工业的发展创造条件。

  三、目标

  发、供电企业主业用人水平总体上,不超过部颁1983年定员标准定员的一半,并在3~5年内实现主业和多种经营两个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老企业建立新机制,缩小与发达国家电力企业用人水平的差距,实现与国际同行业管理模式接轨,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基础。

  四、标准

  1.依靠科技进步、现代化管理和加强培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几方面的措施,使减人不低于10%.

  2.所有从主业分离出来的部门和多种经营企业都要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与主业间从单纯的隶属关系转变为法人间的经济关系。人、财、物与主业脱钩。主业的固定资产和资金要有偿占用和使用。

  3.从主业分离出来的人员要得到妥善安置并创造出新的效益。

  4.企业安全生产、设备健康水平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达到部制定的一流企业标准。

  5.按照1983年部颁定员标准定员人数计算,主业劳动生产率提高50%以上,多种经营劳动生产率也同步增长。

  6.企业内部机制发生了实质性变化。新建立的人事、劳动、工资制度正常运转并不断发展。

  7.主业人员编制、结构、功能以及生产经营模式与国际同行业相称。其中,发电企业要达到“新厂新办法”标准。

  五、途径和措施

  1.继续贯彻“电为核心、多种产业、三大支柱、协调发展”的方针,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多种经营,成立多种经济实体。

  2.后勤服务系统分离后切实转换机制,加快创收,取消主业补贴,全方位进入市场经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扩大服务项目,形成一定的自我发展能力。

  3.检修人员分离后成立的检修公司要与原企业通过经济合同确定双方之间的经济关系。在确保完成主业检修任务外,面向社会,承揽新厂机组检修任务,承揽用户工程安装修试任务,逐步实现区域性集中检修。

  4.将多种产业的管理职能从主业分离出来,压缩精简主业管理岗位。主业的部分服务职能,如文印、打字、复印、门卫等进一步与主业分离。

  5.供电局边远变电站和末端线路、发电厂卸煤和灰场等试行协议委托管理或承包管理。

  6.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培养全能型人才。在管理和专业技术部门推行综合岗位,实行一岗多责;在生产岗位实行全能操作,一专多能。

  7.依靠科技进步,改进劳动组织,减少生产岗位人员。如供电收费与银行联网,实现有线无线远方抄、核、收电费;变电站通过技术进步,实现微机监控无人值守;组建精干操作巡视队;发电厂燃料、灰水、化学制水采用工业电视监控,减少运行人员等。

  8.推广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和方法,扩大计算机管理覆盖面;运用设备诊断技术,推行状态检修,合理延长设备检修周期,提高定额水平。

  9.更新改造旧设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大幅度减少日常维护和定期检修工作量,减少巡视、维护和检修人员。

  10.教育培训机构拓宽社会服务领域,改革电力中专、技校、培训中心办学方式,面向社会提供行业培训、技能鉴定服务。

  11.企业办的医院转换机制,面向企业和社会服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12.发挥行业技术优势开拓市场,大力扩展面向社会的服务项目。

  六、体制性分离的范围

  体制性分离主要是把企业办社会的部分分离出去,把为企业生活和生产服务的系统分离出去,这是减人增效的重要渠道。一次性减人比较多,必须按照保证安全生产和“稳定一线、搞活二线、放开三线”的原则,对分离的范围给予规范和界定。

  发电厂机、电、炉、热、化、燃料及供电局输、变、配、营、调度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构成了电力企业的直接生产、经营过程的主要流程和环节,是电力企业的主体,这些部分不能肢解和分离,但是可以通过全员培训提高素质多设综合岗位;通过科技进步,提高设备自动化程序,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调整和改进劳动组织等手段进行减人。

  1.后勤服务系统。企业的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招待所、房产、医疗卫生等,要完全放开,成建制分离出去,组建新的经济实体,既为企业服务,又面向社会进入市场,逐步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生产辅助系统

  (1)发电厂的煤炭采购、供应和煤场管理等可以分离出去成立燃料公司。

  (2)发、供电企业的物资供应部分,可以分离出去组建物资公司。

  (3)发电厂的检修和供电局的修试系统可以分离出去,组建检修公司,在保证完成主业检修任务的前提下,对外承接工程项目。发电企业逐步向区域性集中检修过渡。

  (4)发、供电的修配部分也可以分离出去,组建修配公司,既服务于企业,又面向社会创收。

  (5)发、供电企业的车辆运输部分也可以分离出去,组建运输公司,既服务于企业,又面向社会创收。

  七、科学减人的界定原则

  减下来的人经过培训充实到多种经营或组织兴办的经济实体,或支援新建单位。要使减下来的人员成为新的生产力,创造出新的效益,才算达到减人增效的目的。

  1.后勤生活服务系统成建制分离后,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可视为减人。

  2.生产服务系统分离后减人的考核和计算,要按承接内、外任务的程度确定。保证实实在在地没有水分的减人。如:发电厂的检修公司和供电局的修试公司分离后减人的计算,应该按其承担主业的检修任务与对外承接工程的建安工作量的比重来计算减人的数量。

  八、有关政策

  1.在工资总额承包基础上,实行减人不减少工资总额、增人不增加工资总额的政策。

  2.劳动服务企业和安置富余职工举办的多种经营企业,可以组建股份制公司。主办单位为解决职工子女就业拨给的闲置设备等实物,可界定为劳服企业集体资产,扶持的资金及非闲置设备等资产,按协议处理或有偿使用,也可以作为主办单位国有法人投资。享受的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所形成的资产,归企业集体所有,列为企业集体资本金。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职工及其他投资者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3.各网、省局对所属企业进行的技术改造项目,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应从资金上列入预算,留足专用。

  4.实现减人增效目标的企业,可试行新的工资制度,工资水平相对有较大幅度的提高。股分合作制劳服企业可实行成本工资与税后利润按股分红和劳动分红的分配办法。

  5.从1994年起,新建电厂达到“新厂新办法”管理标准的职工工资水平和住房等福利待遇按“新厂新办法”的规定执行。

  6.对实现减人增效目标并达到标准的企业的经营者,由网、省局给予一次性奖励。

  九、工作要求

  1.从实际出发,制订减人增效的实施方案,先试点,后铺开。各网、省局要加快试点步伐,至少选择3~4个企业进行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全面推开。

  2.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部里主要是把握政策,减人增效主要由网、省局组织考核和验收。各单位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保证减人增效沿着正确的轨道健康发展。